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思想和同志建设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现、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已,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教学的提高和良好教风、学风、校风的形成,使教师日常行为更加规范化,真正成为学生的楷模和表率,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范。
一、仪容仪表
1、衣着整洁、朴素,不得穿奇装异服。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不化艳妆,不佩戴奇异首饰。
2、不得在室外穿短裤、背心、拖鞋,不得披着衣服或袒胸露背在校内走动。
二、言行举止
3、课堂语言要准确、流畅、生动,不说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话。课堂内外均不得辱骂、讽刺或体罚学生。
4、语言文明,不得在学校喝酒猜拳、赌博打牌,不得在教室、会场等公众场合吸烟、接打手机。
5、热爱学校,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破坏或偷盗公物,不浪费办公用品、水电资源。
6、作风正派,不做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事,与学生保持正常的师生关系,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严格要求家属和子女。
7、做团结的模范,维护稳定局面的模范,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请  假  制  度
为了规范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师因事、因病耽误正常教学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请假:一天以内向值周带班领导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向校长请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内,向中心校校长请假;一月以上三月以内,经中心校校长审批报区局备案;三月以上,由本人写出申请,经中心校校长审批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审批。
二、婚假:按规定3天时间(含周六、周日)。丧假:父母或配偶死亡,给假七天;祖父、祖母死亡,给假三天;其余直系亲属丧假,给假一天(均含周六、周日)。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分。超过规定时间必须补办请假手续,按事假对待,不办理请假手续以旷职论处。
三、产假:按规定从请假之日起三个月,含各种假期,产假享受学校的福利待遇,逾期不上班,以旷职论处。
教师职业道德总结四、住院的病假,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学校安排课程,不扣分。
五、因病、因事短期请假,请好班级学生委托管理人,一同办理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
私自调课,以旷职论处旷职每节扣4分,请假每节扣1分。自习辅导每节旷职扣2分,请假扣0.5分。
六、有突发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及时说明情况。回到学校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职论处。
七、请假超期不归,其超期时间按旷职论处,需续假者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八、实行消假制度。凡请假者返校必须到教导处消假。
九、因公出差人员到教导处登记,由教导处安排调整课程,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