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与长篇小说
短篇小说与长篇小说
引子
1993年的《读书》杂志刊发过王蒙的一篇文章,《长篇小说与短篇小说》,漫谈两种小说形式的不同:长篇小说(novel)和短篇小说(short-story)的差别不单在篇幅上,更在于本身不同的性质;长篇小说更依赖生活经验而短篇小说更考验写作技术;长篇如宏伟建筑而短篇如轻灵的歌;急切向前的生活和刊物都需要快速反应的短篇杰作而文学史似乎总在渴求严肃郑重的长篇经典,等等。即便在二十年后的今天看来,这篇从自身经验出发的文章所呈现出的在两种小说形式之间的诸多纠葛、矛盾乃至疑惑,依旧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关于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的冲突,就会被一些作家当成话题摆上台面,有人拉开身段要捍卫长篇小说,因为据说这是一个快餐速食年代;有人则哭丧着脸哀叹短篇文体的不景气,因为据说要成为大腕就要长篇等身。说来说去,现实境遇的无端逼仄引发的只是抽象凿空的孱弱清谈。林中有两条道路,长篇抑或短篇,这究竟是一道势利的选择题,还是源于对自我生命的诚恳要求?这样的问题摆在每一个写小说的人面前。
将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的美学差异展现为类似英文里novel和short-story这样的体裁区分,并赋之以截然不同且能依样施行的特征,这是令人一目了然的,却也有将一个原本张力十足的复杂问题简单化约的嫌疑,从而消解了那种正是在矛盾中才不断滋生的创造力。比如,仅仅从词义上,英文里的novel虽然和法文里的roman互译,但意思并不完全重合,后者本身还有“传奇故事”的意思,这就和story已经暗通声息;另外,我们习惯称之为中篇小说的东西,曾在法国和意大利最为盛行,法文里叫nouvelle,意大利文里叫novelette,在词根上可以看到和novel(长篇小说)的关系,但在汉语习惯里,中篇小说却时常是跟短篇小说归置在一起的。又比如,写作《汤姆?琼斯》的菲尔丁,并没有用英语里现成的novel或romance
为自己的作品命名,而是代以一种新的称呼:prosai-comi-epic writing(散文的、喜剧的、史诗的写作);而热爱小说的罗兰?巴特并不喜欢roman,他试图要写出的长篇小说是romanesque(小说式的断片)……
本文试图讨论中国当代同时致力于长、短篇写作的几位年轻小说家,他们的风格各异,但在他们的长篇小说与短篇小说之间,却似乎存在一种相似的断裂,这种断裂并非源自他们对这两种体裁差异的一无所知,而在于他们对这种差异过于简单的认识和追摹,以及随之而来的,在某一时刻对自我的丢弃。阿乙:写作带来的对生活的敌意《下面,我该干些什么》是阿乙的第一部长篇,和《罪与罚》相仿,这部长篇的灵感来自一则同学杀人的简短社会新闻,但和《罪与罚》不同,它很长时间以来只是
一个文学爱好者的练笔,并无可奈何地停留在大量资料收集和凌乱草稿中,之后,在向陀思妥耶夫斯基致敬的虚构道路上蒙受挫折的作者,转而改写短篇,写自己难以忘怀的警察经历和小镇生活,并获得了出人意料的成功。
在阿乙最好的一些短篇小说中,有一种极其严峻的诚实,这种诚实往往迫使作者变得生硬和斩截,无论是对待生活还是对待写作,然而,就是在这样的生硬斩截中,一些司空见惯的虚伪崩毁,一些对生活和写作同样有害的陈词滥调也奇迹般得以避免。比如《毕生之始》。它由从A至M的十三小节速写片断构成,讲述一个少年无聊的一天。“无聊”,大概是现代小说开掘出的一个专利母题,进可以触及人生乃至文艺最惨烈的真相,退亦可以作为窥视社会思潮和时代病症的窗口,但通常情况下,在很多现代小说家的笔下,体验、背负乃至抵抗无聊的主体,是成年人,当他们把无聊发挥到极致之际,又转而会凸显某种存在主义式的英勇行为――因为取消了普遍的意义,他们反而将自己从对其他事物的依赖中解放出来,生活或许因此能够像对待少年哈克?贝利芬那般再次焕发光彩。然而在阿乙这里,无聊的生活,其真相是一片不能划分结局或开端的混沌,所有的成年人和少年人都匍匐其中。
我在煤炭公司的木靠椅上坐了很久,我让风从西服宽大的袖口和领口钻进去。后来我还在这艰难的环境里,蜷缩着睡了很久。我十三中篇小说
岁,或者十四岁,还要活六十七年或者六十六年。这是比较乐观的估计。(《毕生之始?M》)
“艰难”这个词在这里乍一看有点突兀,不太像少年人的口吻,但或许也因此更为本真,它不再背负任何精神意义,就是指向此时此刻不会变化的木靠椅和大风,是一个还不太娴熟于词汇运用的早熟少年对自我处境敏感且诚挚的表达,他尝试在这样的环境中睡着,以此度过无聊的时间。“人生是艰难的”,抑或,“生活是无意义的”,类似这样的话,出自一个成年人之口还是出自一个少年之口,以及出自什么样的说话时机,给人的感觉会完全不同,《毕生之始》中有阿乙对人世最痛彻心扉的洞见,即“生活的无意义”并不单是那些优秀的生命行至某一中途的意外发现,而是大多数生命从一开始便走上的道路。
“生活,绝大多数时候是无意义的。长篇小说模仿生活,而短篇小说是骨感的,不能东拉西扯,它是浓缩的艺术。”英国小说家威廉?特雷弗说道。在阿乙这里,“生活的无意义”这个主题犹如刀锋,把他的短篇小说斩削得骨感四溢,但随之而来的一个悖论在于,“生活的无意义”并不就此等同于“生活”,当他希望像对待短篇小说那样,把对“生活的无意义”的揭示作为一部长篇小说的全部意义,势必只能造就出一种骨瘦如柴的、虚假透顶的长篇小说,或者说,一种因为充斥了某种“无意义”的意义而变得骨瘦如柴和虚假透顶的生活。在《下面,我该干些什么》的前言里,他谈及重新拾起这部被废弃长篇时的生活状态:“我想从头来过,而生活中别的事情也按照它的轨道运行过来,挤作一团。在祖母下葬的同时,我按照父亲的要求,购买新房,准备结婚。而因为写作所带来的对生活的敌意,我与女友的关系其实已走到尽头……”令我惊讶的,不是一个写作者对生活的敌意,而是这种敌意被如此自然顺畅地表达,仿佛是理所应当的,仿佛是一个写作者无需反思的宿命。而事实上,对“生活的无意义”的认识,和对生活
本身的敌意,其实有可能是两件彼此矛盾的事,前者或许能令人更为清楚地生活,而后者却只能迫人设想一种虚假的生活。《下面,我该干些什么》写的就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敌意的人,以及他设想出来的一种虚假生活。按照作者自己的说法,“小说的主人
公在被无聊完全侵蚀后,再也不到自振的方法,因此杀人,试图赢得被追捕所带来的充实”,“在杀那个漂亮、善良、充满才艺的女孩时,他考虑的也是技术,因为杀掉一个完美的人,会激怒整个社会,进而使追捕力度增大”,作者认为,他因此“创造了一个纯粹的恶棍”,而这种创造本身,已超越了善恶,是一种“艺术的姿态”。这是一套近乎完美的逻辑,它甚至可以视作阿乙小说美学的自白书。杀人者和写作者,他们的动机都出于要摆脱生活的无聊,他们的技术都在于如何到整个社会的痛点,他们的成就,都来自于一种前所未有的创造性。然而如何理解艺术中的“创造性”?仅仅是一种诸如设想第一次有人这么干的惊奇感吗?关于暴力和血污如何转化成震撼人心的艺术,哈罗德?布鲁姆曾经就科马克?麦卡锡的《血子午线》说道,“它的暴力,没有一件是无缘故的或多余的”,但对阿乙来讲,谈论必要性似乎成为一件荒诞的事,因为“没有理由”已成为最大的理由,逻辑的反转已代替了真实的生活,对生活的敌意也随之转化为对写作的刻意。倘若说这种刻意,在写作短篇小说时还有可能呈现为某种精巧,那么,在写作长篇小说时,势必造成一种捉襟见肘的尴尬,以及伪善,这或许是力求诚实的短篇小说家阿乙没能想到的结果。张怡微:压路机与小提琴
迄今为止,二十几岁的张怡微已经出版过六本小说集(三本长篇三本中短篇)和一本散文集,并在沪
港台三地的报刊上持续写评论和随笔,其创作力之丰盛和多面,令人赞叹。
《你所不知道的夜晚》(以下简称《夜晚》)是她最近的长篇,在这本书的末尾,附有一篇散文《大自鸣钟之味》和一个短篇《呵,爱》,我喜欢那里面有一种相当坚定又自如的语调,与其说是什么“清新哀伤”,不如说,是动人的凛冽,用词行文有英气,却不扎人,因为里面还有孩子般柔弱的根茎,像一个人在清白的月下沉着又轻快地走路,对于那些正在一点点逝去的事物和美,满怀留恋,却绝不耽溺。短篇小说《呵,爱》写一段没头没尾的高中往事,郑小洁带同学艾达回家玩,这是她第一次带男生回家,发生了一些事情,在当时未必能算得上是爱,也许只是少年人对性的好奇天真,连初恋都算不得上,但隔了很多年的辛苦路回望,却比任何可以言说的爱都更难以忘却。
小说最后写长大后的郑小洁回忆和男友分手前的一段对话,他们一起去看她去世的父亲,回家以后她对他讲起小时候父亲央求母亲不要离婚,她当时和母亲站在一边,不理睬父亲。
我问:“你觉得我爸可怜不?”
他说:“我也很可怜啊!我不想也那么可怜呀!”
其实我觉得他一点也不可怜,他顺手拿走了我全部的第一次,最后还同我分了手。很难说我没有难过吧,可难过又有什么用呢?
我们最后一次做爱是在一年以后的夏天,两罐冰镇的啤酒下肚,地上全是化开的凉水。
“还有多久啊?”我小声问他。
“快了。”他喘息着回答。
那一瞬间我还是挺难过的。因为我想到了艾达……
我读到它们的时候,就想到作者在一篇写宫本辉的文章里面说过的话,“他把爱的狼狈与悲伤写的如冬寒一样具体,袭入感官的角角落落”,她这样称赞自己喜爱的别的小说家,其实她自己就已经如此。这是非常了不起的风格。
相对于附录里的短篇,《夜晚》这个长篇小说,感觉就稍嫌平淡。而这种平淡因其短篇的精彩衬托,就更显得意外。在《呵,爱》中,也许因为第一人称的关系,叙述人和主人公很自然地合为一体,坚定明确地存在着,我们是从郑小洁的视角慢慢了解一切,一切叙述也都是生长自郑小洁的感官和心灵;但在《夜晚》中的第三人称叙述中,不可避免地,主人公和叙述人是分开的。其实小说叙事学发展到今天,大概各种各样的叙事方式都被小说家穷尽了,所以也不存在孰优孰劣,只有一个是否适合自己的问题。作者在序言里也说,“我的写法,似要消耗太多人情世故,而我的年纪,恐怕又实难消化厚重的生活容量”,我觉得她这句话说对了一半,《夜晚》选择的近似于古典半全知视角的第三人称叙
事方式,的确是对作者是否具有人情世故方面洞见的考验;但另一方面,一部好的长篇小说,却不单单依赖于作者对生活容量单打独斗般的消化体悟,因为在一部好的长篇小说里我们期待看到的,并不单单是叙述者一个人的睿智,如果那样,小说如何和哲学抗衡?我们读长篇小说,是希望看到无数的和我们不同的人的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