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自查报告(精选10篇)
为了保障公民、纳税人和有关组织依法获取税务部门政府信息,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平安和利益,发挥政府信息效劳纳税人和经济社会开展的作用,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政府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大邑县国税局政府保密审查工作方法》,并按照方法积极开展工作,未出现不按方法内容处理的事件。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抓工作,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共同搞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
大邑县国家税务局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邑县国家税务局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政府和保密审查的组织管理。
认真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方法和办理流程,切实满足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是和保密审查的责任单位,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须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的局领导审批后,方能。审核审批者是和保密审查的责任人。凡经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均视同已经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一) 和保密审核坚持结合实际,依法审查,既保守国家秘密又便利政府工作的原那么。大邑县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列入保密审查的范围。认真设立政府查阅、受理点。我局
政府查阅、受理点设在我局办税效劳厅,提供专用设备,为纳税人及时查阅提供方便。
(二) 和保密审查坚持严格、标准,信息与公文制作运转流程结合,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对以下内容重点进行保密审查。
1. 国家税收工作重大决策事项;
2. 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名义制订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
3.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大邑县国家税务局领导、局内各单位领导在全国性会议、专题会议、研讨会、座谈会、国际性会议等会议上的讲话稿、发言录音的文字材料;
4. 月度、季度、年度等税收收入数据,税源、征管、稽查、财务、机构人员、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统计数据;
5. 税务稽查案件查处情况;
6. 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7. 税制改革、税收政策调整、税收征管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措施和方案;
8. 与其他国家(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
以上八个方面主要从以下情况进行保密审查:
一是否属于密级(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内容,保密期限是否期满;
二是否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尚未决定的事项;
三是后是否可能直接造成国家的税收流失;
四是后是否可能严重干扰政府和税务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
五是后是否可能造成社会和经济秩序混乱;
六是否涉及个人、法人或有关组织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七是否存在不宜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 和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那么。建立健全税收门户网站的登记制度,制定了《大邑县国税局网站管理方法》,对我局负责管理的相关网站,落实平安措施,加强重点部位的保密审核制度。
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信息提供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后,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核,交由办公室予以公开;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承办科(室)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公开后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政府信息,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需报保密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保密审查后,交由办公室予以公开。保密委员会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上级保密部门确定。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应与对该信息的其他审核工作同步进行,保密审查时间不得影响的时限要求。
企业自查报告(四) 和保密审查坚持严格责任追究,严防泄密事件。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对政府保密审核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政府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泄密或因保密审查不当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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