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普京传》有感:大国需要强有力的领导人_读后感_模板
  大国需要强有力的领导人
  ——读《普京传》有感
  李东生
  在昆明抚仙湖畔,我读了《普京传》,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我的一点感受。
  普京,一直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他实际管治俄罗斯已经18年了。他将俄罗斯从一个濒于崩溃的国家,重新带回世界强国的位置。近年俄罗斯参与叙利亚的反恐战争,向世界证明:俄罗斯是美国等西方国家惹不起的。越来越多的国家认为,和美国相比,俄罗斯更能代表公正和正义,并有能力在军事上挑战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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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诚坚毅铸就钢铁灵魂
  众所周知,普京是从克格勃成长起来的。这段经历,练就了他的能力、坚毅和担当。在苏联解体之前,他看清大势,离开了克格勃回到母校列宁格勒大学,给他的恩师索布恰克当校长助理。两年后,索布恰克当选圣彼得堡市长,普京成为副市长,开始进入政坛,崭露头角。1996年索布恰克连任失败,普京转到莫斯科寻求发展。
  身着克格勃制服的普京
  这里还有个鲜为人知的故事,索布恰克被政治对手叶利钦拘捕时,普京用强硬的方式,将其恩师救出并送到国外,几乎被定为叛国罪。
  普京与索布恰克
  叶利钦担任俄罗斯总统8年时间,他摧毁了苏联,也几乎摧毁了俄罗斯。但他做过的最正确的事情就是选择了普京。普京不惧风险,强行救走恩师之举,被很多人都认为是大逆不道,但叶利钦却从中看到了普京忠诚、坚毅的品格。他选择了普京,将普京推到俄罗斯总统的位置,这离普京失去彼得圣堡副市长职务不到四年时间。
  普京与叶利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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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腕措施重铸俄罗斯
  普京接下了千疮百孔的俄罗斯。他上任后首先重建俄罗斯经济。在叶利钦当政期间,七大金融寡头通过巧取豪夺,掌握俄罗斯经济命脉达70%,他们是普京的重点打击目标。普京通过收回能源、金融等国家重要资产,奠定了俄罗斯经济复苏的基础。
  其次,他强化了中央权威。俄罗斯有89个联邦主体,当中许多想自立门户。普京采取强硬措施,收回各联邦主体的立法权,并在全国组建七个联邦区,由总统直接委派代表行使管理职权。这七个联邦区是按照俄罗斯七大军区区域设立的,普京以手中掌握的军事力量巩固了中央的管治权。
  三是以铁腕果断打击车臣等恐怖分裂势力,维护国家统一。
  四是大力打击贪污腐败。普京当选总统时,俄罗斯政府80%的官员有贪污行为,全国56%的企业进行过行贿。普京打出加强监督问责等一系列组合拳,力图扭转这个状况。
  普京慰问驻车臣部队
  就在刚刚我看到了一条新闻,有“俄罗斯英雄”之称的俄空天军总司令维克多·邦达列夫上将,已被普京解职。
  邦达列夫1977年开始在俄罗斯空军服役,至今已有40年之久。他参加过苏军在阿富汗的军事行动,以及第一、二次车臣战争,2015年,普京钦点他出任俄罗斯空天军总司令,他在空军中的地位鲜有人能比拟。
  纵观2017年全年,这已是普京第4次大规模罢免高级官员的行动了,可见普京的确在推动铁腕反腐,践行了他“没有碰不得的人”“没有不能触碰的领域”的一贯反腐信念。
  与此同时,普京一直致力于重建俄罗斯军事力量。普京深知,强大的军事力量能给国家带来安全,也能给国家带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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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俄面临相似的国际地缘政治挑战
  普京当政俄罗斯近18年,在这期间俄罗斯实现崛起,重新赢得世界的尊重,普京也得到俄罗斯民众非常高的支持率。
  高度的责任感、使命和担当、自律、自信、自强,面对强权和压力时刚毅不屈,同时又能在必要时妥协和以理服人,这些品格,使普京将俄罗斯重新带回世界强国的地位!他不动刀兵收回克里米亚,顶住西方制裁压力,果断出兵叙利亚,保护盟友和自身的战略利益。
  现在,俄罗斯依然面临北约的军事压力,中国也面临美国在亚太的围堵局面。中俄两国面对的地缘政治挑战很相似,而双方所采取的策略也很相像,就是斗而不破。我们乐意看到,在普京领导下,俄罗斯变得更为强大。我相信,在明年的俄罗斯大选中,普京很有可能会继续连任总统。
  普京作为国家领导人,具有十分鲜明的品格和特质。无论是喜欢他,还是反对他,你都得承认,普京是近二十年最成功的大国领导人之一。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作品,中学的时候曾经学过《竞选州长》的课文,他的语言特点幽默、诙谐和滑稽,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这次读到
是《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的全译本,不是儿童读物的节选本,更能全面的领略全书的风采。
 
  这本书描写的背景是1850年前后的美国,哈克是十三四岁的儿童,他被寡妇收养去学校学习,他的爸爸是个酒鬼,只知道喝醉后打哈克,还不允许他去上学,哈克不能忍受这样的生活,就制造了自己被杀害的假象,偷了小划子逃去了杰克逊岛。在岛上遇到了黑人吉姆,他不想被人卖做黑奴,同样也是逃出来的。两个同病相怜的人想逃出蓄奴区,他们乘木筏漂流,在河上和陆地之间生活,遇到了骗子“国王”和“公爵”,他们骗了很多钱,骗子甚至卖掉了黑人吉姆,哈克揭穿了骗子,并去营救吉姆,遇到了同样喜欢冒险的汤姆,根据吉姆原主人华岑小的遗嘱,其实吉姆早已获得自由。()费尔普斯太太热情地提出要收养哈克,但是哈克已经决定要到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去过漂泊不定的自由生活。哈克是个聪明、善良、勇敢、有正义感的少年,也曾有告发黑人吉姆的想法,但是后来决定帮助他获得自由。
 
  马克吐温的描写十分细致,故事中人物的对话,甚至自然景物和动物的描写都是很细致的,让人感觉十分真实。这本书适合小学高年级以上的孩子阅读,书的字体比较小,内容很长,利用闲暇时间来读,我也读了一周多才看完,太小的孩子可能没有耐心或者没有兴趣将这本书读完。越越现在二年级,没有让越越读这本书,名着是值得细细来读的,等越越适合的年龄再读不迟。
 
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有一段时间,我疯狂的迷恋上了一本书,刚买来时我曾用一天的时间一口气把它读完,后来又反复读了四五遍,它那精彩的文章深深的把握吸引住了,这本书就是《一百条裙子》。
 
  《一百条裙子》中,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位有着奇怪名字的女孩,也正因为她的怪名字和
旧裙子,所有女生都捉弄她。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她家有一百条裙子,可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会相信她,而且大家都会拿这件事捉弄她,旺达都默默的忍在心里。终于有一天,她忍受不了这些嘲笑,搬走了,她给大家留下了她那一百条裙子,这些女生才明白过来旺达是多么的爱她们……
 
  阅读这本书,我感到非常的伤心、难过。旺达是多么的孤独呀!女孩们都欺负她,可她只能默默的忍受着。我真想对着那女孩们说:“住嘴吧,她只是个和你一样的小女孩,要是这样嘲笑你,你会怎么样呢?”旺达虽然住在乡下,鞋子上站满了泥土,天天穿着一条旧裙子,可她并不迟钝,她也需要尊重和友爱,她也有美好的愿望,要不她怎么能画出如此精美的一百条裙子呢?
 
  啊!旺达!你是多么的勤劳、善良、朴实、美丽呀!当佩琪和玛蒂埃拿到你的两条“裙子”的时候,她们的心里会是多么的自责和后悔呀!
 
  《一百条裙子》让我懂得了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尊重,友爱相处,不能因为别人丑陋、贫穷、弱小、迟钝等缺点就去嘲笑、歧视别人,那样做不但伤害别人,最终会伤害自己。
 
 
  读《夜颂》有感
  郑二妹
  细细拜读了几遍鲁迅先生的《夜颂》,愈发觉得有种熟悉的陌生感,也有种莫名的害怕惊悚情绪打从心底里冒出来。夜晚太黑暗,社会太混沌,我怕自己没有一双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模模糊糊,看不清一切事物。孑然一身,唯有孤独相伴而行。
  电影《唐人街神探》里,小诺说了句让我感触颇深的话:每个人从出生起就扮演着不同的角。每个活着的人都是生活中的奥斯卡影帝影后,时刻都在演着属于自己的戏份,游刃有
余地切换着不同的角。或是逼不得已,抑或是心甘情愿。无论如何,为了生活,为了一己私利,拼尽所能地去做好它,演好它。不得不由衷地说:生活真是一部磨灭人性的大悲剧。
  一个人出生时,首先扮演着孩子的角。为了让父母长辈开心,为了成为所谓的孝顺的孩子,总要时不时地强迫或被强迫做一些违背自身意愿,却又为大众认同的”真理”.青少年时期,上学了,我们又多了一个角——学生。为了成为师长眼中的”好学生”,我们不辞辛苦,挑灯夜战,只为了下一次试卷右上角上的阿拉伯数字能变大一些,即使压力已被严重超载。成年后,出社会工作了,形形的人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为了谋生,为了应对来自同事、同行等各方的激烈竞争,我们不得不把原生的自我关闭起来,虚伪地待人处事。成家后,我们不得不成为一位挣钱顾家的好丈夫,一位入得了厨房,出得了厅堂的的贤妻良母。所有的一切,说得好听点,就是为了家人,为了成为父母骄傲的孩子、师长得意的门生、上司满意的下属、丈夫面上有光的贤妻、孩子慈爱的母亲。但说白了就是自私自利。为了得到别人的关注、称赞、荣誉、金钱,违背自身意愿行事,痛苦并快乐着。虽违背意愿自私自利,但这是社会的金科玉律,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并不可笑。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们都是面具者,表现的不是原生的自我,而是追求欲望的附属品。
  或许,只有在夜里,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我们方能消停心中溢满的物欲,避开世俗的眼光,把真正的自己酣畅淋漓地表现出来。然而,我还是怕,怕自己过于愚钝,没能有一双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没有方向地踽踽独行。与其这样,还不如成为日光下的面具者。
  鲁迅《夜颂》有感
  爱夜的人,也不但是孤独者,有闲者,不能战斗看,怕光明者。
  人的言行,在白天和在黑夜,在日下和在灯前,常常显得两样。夜是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天衣,普覆一切人,使他们温暖,安心,不知不觉的自己渐渐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
  虽然是夜,但也有明暗。有微明,有昏暗,有伸手不见掌,有漆黑一团糟。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君子们从点灯下走入暗室中,伸开了他的懒腰;爱侣们从月光下走进树阴里,突变了他的眼。夜的降临,抹杀了一切文人学士们当光天化日之下,写在耀眼的白纸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只剩下乞怜,
讨好,撒谎,骗人,吹牛,捣鬼的夜气,形成一个灿烂的金的光圈,像见于佛面上面似的,笼罩在学识不凡的头脑上。
  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与的光明。
  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在马路边的电光灯下,阁阁的走的很起劲,但鼻尖也闪烁着一点油汗,在证明她是初学的时髦,假如长在明晃晃的照耀中,将使她碰着”没落”的命运。一大排关着的店铺的昏暗助她一臂之力,使她放缓开足的马力,吐一口气,这时才觉得沁人心脾的夜里的拂拂的凉风。
  爱夜的人和摩登女郎,于是同时领受了夜所给与的恩惠。
  一夜已尽,人们又小心翼翼的起来,出来了;便是夫妇们,面目和五六点钟之间也何其两样。从此就是热闹,喧嚣。而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黑狱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却依然弥漫着惊人的真的大黑暗。
  现在的光天化日,熙来攘往,就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金盖,是鬼脸上雪花膏。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我爱夜,在夜间作《夜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