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同学作文13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同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喜欢的同学作文1
她有高高的个子,扎着黑黑的马尾辫,水汪汪的大眼睛,挺拔的鼻梁,樱桃小口,书画精通,她是我们班上有名的大才女,她就是我的好朋友——杨璐荣!我可喜欢她了!
杨璐荣可算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有一天,我开开心心地去上学,正巧遇上了杨璐荣,便和她有说有笑地向学校走去。到了学校外,我和她一起去买早点,一摸口袋,不好!口袋里空空如也,用来买早点的三块钱不见了!杨璐荣见我一惊讶,马上着急地问我:小蒲,怎么了?我哭丧着脸,说:我的三块早餐钱不见了!前几天我的口袋就破了一个洞,我没在意,现在到好,早饭钱一准是从这里掉出去了!她一脸的惋惜,想了想对我说:小蒲,没事的,我请你!我再
次摆出惊讶的表情。而她却毫不含糊,拉着我来到早点铺子边,买了两份三元的早点,我填饱了肚子,收获了友谊。中午,我特地拿了三元钱,想回请她,可她不接受,还说:没事,就当我请你。结果后来,反而又是她又请了我一块钱的零食。
杨璐荣不仅在生活上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她在画画方面也是出类拔萃。
有一次,我画了一个自认以为不错的女巫,去向杨璐荣请教是否还能改进一下,她仔细的看了看,叫我把画留下,她帮我改。我想了想,答应了。下了第三节课做完操,她把画好的女巫还给了我。我一看,哎呀!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她竟然把女巫改得比原来要漂亮十倍百倍!短的头发变成了齐腰的长发;普通的小眼睛变成了妖艳的桃花眼;不起眼的鼻子变成了高挑的鼻梁;小小的嘴巴变成了有尖牙的大嘴;扁扁的脸蛋变成了一张尖尖的瓜子脸;弯弯的女巫帽变得又尖、又圆、又直;简陋的衣服变得华美又充满魔女风;一双难看的鞋子变了高跟长靴子;更难得的是,杨璐荣竟然把一个看上去稚气未脱的女孩变成了亭亭玉立的美丽少女!就连坐在我后面的吴垤村和谭志杨也赞叹不已。
杨璐荣,一个在生活上乐于助人,在学习、画画上出类拔萃,连样子都那么可爱的女孩,我喜欢她!
我喜欢的同学作文2
在我们五(1)班中,有许多的男生都有自己的特点,今天,我就透露一下自己的隐私,告诉你们我最喜欢的男生。
我喜欢的男生分为两种,但是这两种分出来,那大家就会以为我什么男生都喜欢了,“是的,”我告诉你们,“我喜欢我们全班的男生,不过,我最喜欢的类型表现在两个男生中,他们俩我最喜欢。
他们就是:陈奕廷和徐照旺,大家都知道,他们两个的性格相反,一个内向,一个活泼可爱,那么,我为什么喜欢他们呢?我下面慢慢地跟你说。
陈奕廷,他是一个不喜欢说话的小大人,他平时下课了,当别的同学都出去玩了,他基本上都坐在座位上,偶尔跟郭有荐这几个好朋友玩,这就是我发现到他的第一特点。他还爱看书,数学也很好,许多的老师都经常夸奖他,虽然他上课只举手一到两次,但是,每次的回答是那么的丰富而有价值,这是他的第二大特点,还有,他上体育课时是那么的认真,做操时尽管有人骚扰他,但是,他都毫不理睬,我就喜欢他这样子的,这是他的第三大特点。不
我眼中的同学过,像他这样这么文静的男同学,特别是男同学,我为什么还会喜欢他呢?哦,我知道了,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因为,他和我上幼儿园时的性格很相似,还记得,在幼儿园的时候,别人都管我叫“小哑巴”,尽管当时我还不知道,觉得这个名儿真好听,因为有一次我拉大便拉到了裤兜上,但没有说,等老师发现时,就把我的裤兜给扔掉了,你说,我们的性格像不?
我为什么喜欢徐照旺呢?因为徐照旺的性格像我现在的性格:他总是活泼的,喜欢和别人开玩笑,他非常的热情,班级里要搬水了,他肯定会第一个举手,总之,他是我们班最热情的一个,我非常喜欢他跟我同一个性格。
我非常喜欢这两个小男生,我会和他们一直做朋友,一直会……
我喜欢的同学作文3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最佩服的人,有人佩服学习好的人,有人佩服性格好的,爱劳动的.....而在人才济济的四五班,我最喜欢和佩服的人是我们的体育健将齐同学。
我们习惯叫他齐子,人长得特别帅。他长着一张瓜子脸,一双耳朵最可爱,大大的,人称“招
风耳”。那张小巧的嘴巴讲话,有时清楚有时结巴,但人不能只听讲话。如果你不认识他,你肯定不知道,他学习好,人缘好,字漂亮,作文好!但他最厉害的也是最喜欢的是短跑和篮球。
记得那次运动会,齐同学不仅摘得了第一,还打破了五十米的记录。五十米比赛他只用了三分之一的力量便拿下了冠军。紧接着是二百米,冲刺时,齐同学活力全开,直奔终点,摆脱了身后的选手,拿下冠军,为自己和班级争得了荣誉。
除了跑步,齐同学还是个篮球高手,特别强。每天下课的时候他都会去打篮球。当他拿到球时,球就像沾在他手里一样,想断断不掉;投篮时,想盖又盖不住。他的命中率极高,投篮十拿九稳,就算是雨天也难不倒他。他的篮球技术让人佩服的五体投地,令人闻风丧胆。他有专业的投篮姿势,无人可敌的速度和篮板,称霸篮球场,更是我们班篮球的佼佼者,还被全班同学称为“操场上的无敌小霸王”,即使受伤也坚持。有同学受伤时,他总会主动帮助别人。但他一点也不骄傲,而是报着谦虚的态度去认真学习。
这就是我喜欢的“操场小霸王”,速度上无敌的他,还学习好,乐于助人。他就是我学习的榜样,阳光,向上,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他了呢?
我喜欢的同学作文4
一说到喜欢我就会想起唐文娟。她个子中等,经常梳着马尾辫儿。圆圆的脸蛋,白里透红。眉毛浓浓的,弯弯的,大眼睛水灵灵的,双眼皮,鼻子微微翘着,樱桃小嘴,一笑就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她最喜欢穿一件黄衬衫和一条浅蓝的牛仔裤。我喜欢她是因为她乐于助人,爱帮助别人,现在就选两件事和你们分享吧。
有一次老师叫我们写作业,可是我就是不会写,我问了好多人他们都不教我,这时我只好去问唐文娟了。我问她这一题怎么写,她说:“我们先把题目读一遍。”读完了她就和我讲这一题是什么意思,可我还是不会,她不厌其烦的给我讲解,终于我会了,她满面笑容,好像很高兴似的。
有一次我约她上街去玩,她穿了她最喜欢的一件衣服。走在路上我们看见前面有一个老爷爷在推车,看样子那个老爷爷好像推不动了,唐文娟说:“我们去帮帮那老爷爷。”我说:“才不要呢!”唐文娟瞪了我一眼:“你不去我去!”说着,她便朝着老爷爷那儿跑去。“老爷爷!”,唐文娟叫了一声。推车的老爷爷回过头来。唐文娟说:“我来帮您推吧。”老爷爷笑着说:“小姑娘你推不动的,快回家吧。”她说:“让我试试吧。”说着把推车抢了过来,使劲向前推。我
拿着东西默默地跟在后面,只见她的头上滚下几颗大汗珠,心爱的衣服被弄脏了,她也不去拍。我被她的行动所感动了,过去帮她,终于我们齐心协力,把车推回了老爷爷的家。老爷爷向我们说了声谢谢,唐文娟说了一声不用谢。这时天已黑了,我们各自回各自的家。
同学们,你们喜欢唐文娟吗?
我喜欢的同学作文5
夜空里有闪烁的星星点缀;草坪上有五彩的鲜花点缀;天空里有洁白的云朵点缀……。而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令我难忘的事点缀着我的记忆。记得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一直想着我心中敬佩不已的小甘早上说的那件事情而兴奋得睡不着。
在我们的校园网中,有一封表扬信,那是一个大哥哥传来的,这是这么一回事呢?原来是我们班的小甘在星期六的时候在草丛中拾到了他的钱包……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早晨,小甘和奶奶打算一起去科技馆参观,当她们经过一个草丛时,小甘在无意间看见一个黑的皮夹子。小甘弯下腰,捡起那个皮夹子,打开来一看,里面不仅有两百多元钱,还有一张准考证。看了这些,小甘看了看四周,心想:丢钱包的人,一定十分
着急,我一定要把钱包还给他!可是她转念一想:这个皮夹子是谁的我都不知道,而且世界这么大,我怎么才能够到他呢!对了,我想起来了,老师之前告诉过我们:到别人丢失的东西应该给警察叔叔!于是,她着急地对奶奶说:“奶奶,我们不去科技馆了,去警察局吧!我要把钱包还给失主!”她奶奶听了之后一边微笑,一边说:“好啊,好啊!”于是,她们放弃了科技馆之行,去了警察局。
她俩来到了距离科技馆最近的警察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警察叔叔。警察叔叔了解了事情后,便立即展开了寻失主的调查工作。小甘和奶奶决定留在警察局把皮夹子亲自还给失主。
几小时过去了,失主终于来了,只见他脸苍白,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万般的焦急。小甘快步走上去,把皮夹子还给了失主,他顿时笑了起来,看了看皮夹子,然后一个劲的向小甘道谢,还打算给小甘一点钱来当作感谢的。可小甘摇摇头,说:“不用了!这是我应该做的!”最后,小甘在大哥哥的要求下,还是留下了姓名和学校给他。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最崇拜的同学小甘——一个拾金不昧的人。
我喜欢的同学作文6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过得真快啊!转眼间,我就12岁了,回想起往前的每一件事、每一个人,总有一种模糊的感觉,但是,只要看见那张精美的贺卡,我的脑海中就会清晰地想起我曾经的同学——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