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同学作文(优秀10篇)
我眼中的同学作文我眼中的同学 篇一
下课铃的余音还未散去,班里的同学便蠢蠢欲动,从长达40分钟的牢笼里释放出来,在座位上一跃而起,去做课间里想完成的事——例如男生之间的叠罗汉,女生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天。这个时候放眼望去,依然保持课堂上听讲的姿势,只有角落里捧着书本的马宇瀚。
提到马宇瀚,相信大家第一时间就会联想到吴思萱。对于马宇瀚的第一印象,其面孔我已记不太清,只记得当时讲台上思萱像个高冷的大,拉着身边不愿说话的马宇瀚,以及那句我们俩从小学起就是特别特别特别特别好的朋友。这个小细节让我一下子记住了这对妹花,似是被镌刻在脑海中一般,一直没忘却。
马宇瀚无论干什么都喜欢和思萱在一起,因此她的圈子几乎都是学霸,当然马宇瀚自身其实也是个大学霸,比较低调而已。她向来特别稳,各科成绩名列前茅。但没有那脱颖而出。我觉得她完全有实力冲到榜首,或许江湖高手都喜欢隐藏实力吧。
没错,马宇瀚真的像极了一位隐姓埋名的江湖中人,在各种考试中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
而她如果要有一个帮派的话,那绝对是当之无愧的作业帮帮主,总能见到她与邵沐之等人在一块,戴着粉的眼镜,盯着打印好的数学作业,脑后永远拖着一条略棕的马尾辫,仿佛把毕生的精力全神贯注地投在了几张满是数学题的A4纸上,我从未见过一个人能这么认真。
她不太善于表达,也不喜欢凑热闹。做前后桌那段时间,我试过和她交流,可总共也没能说上几句话。不过我知道她表达情绪的办法。每当她转过头来,我可以读出她那双大眼睛里饱含的情愫。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她的窗户总是擦得明净。有的人说海最深邃,干净又透明,我想那是他们没有看过马宇瀚的眼睛。
她生日那天,班里几个宣委一起给她画了板报,班会课时梁老师让她说些什么,她没有像往常那些男生一样调皮地用我活这么大……”作为开场白,而是打破惯例,轻轻说了声谢谢大家!当天下午的朋友圈评论,她便获得了江湖第二淡定的称号。
凡事都有两面性,正如我们的第一淡定已经不再淡定如初,第二淡定也有大变样的时候。政治表演是刘致嘉为了形象,把一包番茄酱全部糊到脸上以示流血。我快要忍不住笑时,耳畔却突然传来一阵陌生的笑声,只见马宇瀚完全绷不住笑,一手扶墙另一只手捂住脸,
我既惊喜又诧异,因为我还从来没见过马宇瀚笑成这样呢!
希望这位新晋淡定以后能和大家待在一起,看我这么可爱,把你对作业的爱统统转移到我身上来吧!
我眼中的同学作文 篇二
同学眼中的我
人生能有多少个二十年啊!我们也真的该在碌碌奔忙中点闲暇,去往事里走走,去听听久违的声音,看看了解的面孔……今天我们举办同学会,就是为大家提供一次重叙旧情、互诉衷肠的机会。让我们回顾天真烂漫的岁月,畅谈人生的艰辛和美好;让我们再一次互相沟通、增进友谊,互勉共进。
亭亭玉立,粉裙紫靴,充满情感的声音让同学们感到相聚的欢乐,人生的幸福,无限的遐思,时光在哪一刻微微暂停,同窗在哪一刻心心相印。
她是个热心的女人,身体虽单薄柔弱,但性格率真,做事利落。20年相聚,老师同学30多人,
为了烘托气氛,弄了个象模象样的仪式,万事俱备,只缺个女主持人。同窗女孩多的羞涩,不是嫌自身普通话不好听,就是说自身人多了怯场。初次见面给她说这事,毫不推辞,积极准备。好爽快的女孩!原来她在医院做过团务工作,因此对于这类事驾轻就熟。她对聚会主持词进行了修饰,班长致辞进行了更换,语句更加顺畅,情感更加真切。
她个性刚强,喜欢挑战,好学上进,现为主治医师,从事病理诊断工作。只有执业医师资格,才能成为病理诊断医师,才能签发病理报告。执业医师的考取知识广泛,须得真才实学;疾病病理诊断门类繁多,需要触类旁通。她能拿下这些,确实是不简单。我自学中医本科毕业,进修学习病理诊断,对其复杂程度曾经望而却步,现今学已弃用,半途而废。她家老人是个名医,自身有个卫生室,平日里由老人打理。老人有事时,就由她代为照管,处理小病,打针卖药,清创缝合,有板有眼,厉害着呢!
她是个善良的女人,心若芝兰,很关心同窗兄妹。同窗中也有不如意的,生活艰辛,情感迷惘,她总是尽力相帮。有时还会为此伤感自责,感觉关心的太少,没有尽到同学之情谊。没有去探望李红,没有和庆花照象,没有劝志明……心中有太多的遗憾,下次一定补上!和她聊的不是太多,可是似乎和她志趣相投,有点相知恨晚的感觉。她也爱写点心情,抒发些许
感慨!心直口快,言辞犀利。文斌婚宴加上这次相会,见面二次,聊了数句,只是在网聊中,还有她发在空间的帖子中对她有所了解,知道她是个重情重义负责任的好女人。那天聊天,说是照管两个孩子,还以为她超生了呢?原来是侄子和女儿。相聚中除了聊同窗成长,还不忘交流教育孩子的心得。精心照料侄子,非贤妻难以为之;细心教育孩子,非良母不会做之。
来吧,同学们!让我们暂且放下各种心事,和我们的老师们一起,重拾当年的美好回忆,重温那段快乐时光,畅叙无尽的师生之情,学友之谊吧。一日同学,百日朋友,那是割不断的情,那是分不开的缘。只要我们心不老,青春友情就象钻石一样永恒久远。
声音甜美清澈,笑容悠然满面,情感至真至纯!
我眼中的同学作文 篇三
汪思颜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好朋友。
她是我补习班同学,我比她大,可是她就向像大一样照顾我。每次补习中只有我们两个女生,因此我们非常要好。
汪思颜皮肤白,眼睛像瓜子,微微的倾斜,一笑起来弯弯的,又像月牙,嘴巴露出东倒西歪的牙齿,非常可爱,她经常扎着一个小小的马尾辫,走起路来,那马尾像热情似火的姑娘,左一摇,右一摆。
要说汪思颜的特点,最突出的是大方。
那一次上补习班,汪思颜打开笔袋,拿出两只笔,说道:你看,我买的两只新笔,可爱不?我看着两只笔,笔头是可爱的小怪物。好可爱我情不自禁的拿了一支在手上看了又看。可是,这是她新买的笔,肯定不会给我,我想。只能不情愿的还了回去。上课时,我一直想这汪思颜的笔,好想要一支。我终于忍不住,对汪思颜说:汪思颜,你能不能把笔送给我?”“这个话没说完,汪思颜抬头望黑板,没有理我的意思。我顿时生气了,之后,就没有理她。
下课后,我准备离开时,汪思颜把笔举到我的眼前,说:送给你真的,这可是你的新笔啊”“如果你一支,我又有一支,不更像妹吗?汪思颜说:刚才没有理你因为老师发现了。
我太感动啦!抱了一下汪思颜,捧着笔高高兴兴地走了!
我就喜欢汪思颜大方!
我眼中的同学作文 篇四
看,那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看起来神清气爽、聪明机智!就是我们班的开心果——刘宇轩!
圆圆的大眼睛,高而挺的鼻梁,哈哈笑的嘴巴。这就是她的外貌特征!刘宇轩喜欢打乒乓球、羽毛球等等。但她最喜欢笑,笑也是一种运动,笑可以锻炼人的面部肌肉,刘宇轩曾经说过:人活在世界上,就是要开心,要笑嘻嘻的,不要悲伤、难过,为一点芝麻大小的事而生气嘛!在《莫生气》这首打油诗中就有一句我最欣赏:别人生气我不气,气出病来无人替,我若气死谁如意,况且伤神又费力!我听了之后,便笑了起来,刘宇轩也笑了,她一边笑还一边说:这就对了嘛,莫生气,莫生气!
听,哈哈哈”……一阵笑声从教室里传来,她又在那哈哈大笑……
20xxXX7日上午……“哈哈哈开心果刘宇轩又在那笑个不停,你看,她那笑成一条缝的眼睛,弯弯的,好似明月,嘴巴张得圆圆的,形成了一个英文字母“O”,露出了一排洁白有
整齐的牙齿,你们想知道他为什么笑得那开心吗?,原来是因为这件事情呀:班主任曹老师想让我们知道怎样写特作业写得更加精彩,就翻出以前学生写的特作业读给我们听,今天没交作业的同学请站起来……”曹老师还没读完,我们班的大胖子王瑞恒就的一下站了起来,顿时,全班哄堂大笑,可是就属刘宇轩笑得最开心,一边笑还一边捂着肚子,我想她一定怕把肚子笑疼了吧!当全班都停止了笑声,安安静静的、认真的听曹老师念特作业时,她还在那捂着嘴巴,小声的,偷偷地笑,后面的同学看见了,就拍拍他的肩膀说:刘宇轩,别笑了。小心曹老师罚你到一个星期的垃圾!可是,她还在那里笑,唉!我说真拿她没办法呀。
20xxXX14日上午的二节课下课时……
小小老鼠,小小老鼠,爱偷米……”许文倩一边唱一边做成老鼠偷米时那小心翼翼的动作,逗得刘宇轩哈哈大笑,刘宇轩觉得很有趣,就接着唱了起来,边做小猫咪的动作边唱:大脸猫,大脸猫,爱吃鱼……”她们俩的一唱一和惹得坐在旁边的我捧腹大笑,俗话说的好:笑一笑,十年少嘛!
在我的印象中,刘宇轩的笑分为两大种类:
1.她的笑是多变的,开心时是不顾淑女形象——哈哈大笑;生气时是轻轻扬起嘴唇——奸诈的笑;害羞时是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甜甜的笑。
2.她的微笑如春天里的风儿,轻轻的,柔柔的;她的微笑如夏天里的小溪,冰冰的,凉凉的;她的微笑如秋天里的果实,甜甜的,美美的;她的微笑如冬天里的雪花,单纯的,天真的。
刘宇轩她幽默而不失稳重;大方而不失礼仪;认真而不失顽皮。跟刘宇轩在一起,她给我的生活增添了很多欢乐,是我的生活多姿多彩!
我眼中的同学作文 篇五
尽管我性格比较开朗,但我认识的知心朋友不算多,也许是因为性格偏向男生,使我觉得与男生做好朋友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个性。没错,今天我想介绍的是我曾经的同桌吴忠泽同学。
当我第一次见到他时,我对他的印象不怎么样,只觉得他是班上的刺头:成绩不怎么样,又经常调皮捣蛋,破坏公物。因为母亲告诉我过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个道理,因此我不
敢接近他我不想和他成为同类,都成为班上的刺头
在我的记忆里,他留着短短的偏分头,那双明亮的眼睛总让人捉摸不透,有时眼珠不停地转来转去,有时一直就发呆,他的那双眼睛似乎从没老实过,那对水红的嘴唇很少分开。他的性格更多变,他从来都是那样一副深不可测的形象。他喜欢捉弄女同学,这也正是曾经我反感他的原因。其实曾经的我不认为我能成为他的朋友,我从来都很外向,而他却令人捉摸不透,我很有条理,而他却用满手沾满墨汁的手去做一些奇怪的事。
有一天,老师把我安排到吴忠泽旁边坐着,我猛地打了一个冷战:我可不愿意坐在一个怪人的旁边学习。我想逃避,我想拒绝,可是我把它咽了下去。就这样,我成了他的同桌。这让我对他有了更深一步的厌恶:他常常在他值日的时间逃走,就算留下来也没什么事他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