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行动”实施方案
阳光行动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我镇水生态环境的具体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不断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我镇在“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年度工作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在镇区域内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有效遏制危害河湖健康的行为,建立健全巡河制度,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防止新的危害河湖健康的行为发生,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
二、行动任务
(一)清河行动
1.沿河两岸生活垃圾整治。拆除沿河10米内的垃圾堆放点,继续完善村、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持续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在当地环境容量范围内,可以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理、处置技术,就地消纳处理,设立河道保洁员,对河进行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沿河垃圾。(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2.持续清理河面漂浮物。各村坚持每月对河面水葫芦集中打捞(镇与上下游相关乡镇协商同一时段打捞),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完善河道上的拦河网设置,并定期对河面漂浮物进行打捞。(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
3.加强河道综合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继续排查江河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堆乱弃情况,拆除河湖水域滩地违法修建的构筑物、建筑物,清除违法种植。(责任单位:交管办、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
4.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根据《X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开展非法采砂治理,整顿河湖采砂秩序,对无证采砂、超许可采量、超许可采区范围、超许可时间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彻底清理河滩地建设装运场地、堆放砂石料、堆放碍洪废弃料的行为,对全镇所有砂石料场实施全覆盖、全清
运措施,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
(二)护岸行动
1.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清理整治侵占破坏岸线行为,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开展划定“防洪三线”(设防水位线、警戒水位线、保证水位线)和河湖管理范围工作;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明确管理河段内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健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堆场、汽车坡道、耕种等行为,打击霸河霸滩、乱堆乱放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
2.实施水岸绿化工程。大力推进河道绿化工程,将造林绿化作为水系生态建设的优先举措,推进河流护岸,河岸绿化,建设河流生态绿廊道,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责任单位:镇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
(三)净水行动
1.继续清理核查排污口。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工作,建立台账管理,加强日常巡查,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性监测及监督检查;调查摸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同时加强执法检查,严格控制各排污口排污量,依法取缔不合规定的排污口。(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
2.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通过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污染零排放。在散养密集区,加快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实施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等环境整治。巩固已关停禁养区内养殖户的成果,防止反弹。(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各村民委员会)
3.农业化学肥料、农药治理。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和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活动;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积极推广绿防控,减少面源污染,确保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减少;认真整顿检查农资市场,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搞好农资安全生产,确保无农药污染、中毒等事故发生;地毯式排查,摸清农资经营情况,加强农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和高毒、高残及违禁农药的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和环境安全。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
4.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动能分区管理体系,划分流域重点控制单元,实行精细化、差别化管理,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四)保水行动
1.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组织义务植树活动,减少河岸水土流失情况。(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各村民委员会)
2.加强渔业资源管理保护。定期在河流内投放鱼苗,提高水生物多样性,教育众依法捕捞、持证生产,保护资源环境,不使用非法渔具、不从事非法捕捞、不收购运输贩卖非法渔获物,依法清理取缔电捕网等非法渔具,依法打击在江河库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查处禁渔期偷捕等非法捕捞行为河收购贩运非法渔获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禁止围河霸河捕鱼行为。(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
3.X长制工作宣传力度。宣传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
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镇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X村“河长制”不仅要利用宣传栏大力宣传河长制的重要意思,更要走进众,利用院坝会、众会及民情大走访等形势聚焦提倡全民参与,培育绿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率。(责任单位:镇河长制办公室、各村民委员会)
三、行动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按照“X村为责任主体、牵头单位主抓、相关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的原则,X村河长应增强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明确责任河流的目标任务,根据本镇河段巡河制度和“四项行动”实施方案,形成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推进措施,再次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四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和严格检查考核。并将“四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一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