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17篇)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7篇)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章程,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确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科学的方法、规范的制度推进公司的发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总原则是:“没有重叠、没有空白,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企业的全面经营管理负责,对企业的人力资源问题有决定权。
    五、人力资源工作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薪资和福利、员工培训、绩效考核、劳动合同等。
    第二章 人力资源规划
    一、根据公司的发展计划,制定公司人力资源的长期、中期和短期计划。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财务部合作,建立人力资源会计体系,核算费用。
    第三章 员工招聘与配置
    一、为保证集团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招聘、储备好必需的人才,对员工的招聘与岗位配置做以下规定:
    1、所需员工应面向社会广泛招聘,同时鼓励在职员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专业特长的亲朋好友推荐给公司。
    2、任人唯贤,力求做到人尽其才,注重培养工作表现好、能力强、有管理才能的在职员工,并尽可能将其提拔到重要的负责岗位,不让人才埋没、浪费和流失。
    3、职位空缺和出现新职位时,优先聘用在职员工,不足时再向外招聘。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4、在职员工每月和年终的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职务与工资晋升的主要依据。
    二、招聘程序
    各公司、部门负责人将人员需求计划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审核汇总,拟制招聘计划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招聘计划内容为:
    1、招聘的岗位、人员数量及相关的福利待遇范围,招聘信息发布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进行初试和复试;
    3、招聘时间及人员的安排。
    三、入职手续
    1、应聘者经确认合格后,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和用人部门在《应聘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定批准。受聘者与公司签订《试用合同》,成为公司员工。
    2、新员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张,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岗位资格证,工作业绩和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查验后公司复印存档。
    ⑴员工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当提供的个人资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暂住地址、电话号码、培训结业和毕业等情况更改时,应及时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特殊岗位的员工还须提供担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证和户口册复印件、担保人亲笔签名的担保书。
    ⑶公司有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伪造等情况,公司将视情节予以降职、降薪或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⑷公司适时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培训,使其对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规章制度有初步的了解。
    ⑸报到上岗。新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四、试用
    1、新员工均有1~3个月的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给薪金。
    2、试用期工作表现突出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推荐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试用时间可以缩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也可缩短或免除试用期。
    4、正式员工离职后重新进入公司的免除试用期,但司龄从最后一次进入时计算。
    五、转正
    1、试用合格的员工须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由试用单位负责人和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共同考评签署意见,分管该业务的公司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试用期内员工请假一周以上,其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请假超过一个月者,则作自动离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