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通用8篇)
  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入职培训的目的
  1.使新进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政策,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使新进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增强作为企业人的意识。
  3.帮助新进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投入工作角,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4.使新进人员深切体会到公司的宏伟目标,激发其求知欲、创造性,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
  第二条: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新进员工必须接受本公司举办的入职培训,悉依本制度实施。分公司新进员工入职培训制度另行制定。
  2.本制度所指新进员工包括新进间接员工、直接员工及其他认为应该接受培训的员工。
  第三条:入职培训的内容
  1.公司概况及企业文化。
  2.品质管理知识。
  3.消防、安全制度。
  4.公司劳动纪律、《员工手册》等各项人事制度。
  5.相关部门组织架构及作业流程。
  6.业务知识与业务技能。
  7.参观生产线(视实际需要)。
第四条: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新员工名单,对于间接员工,原则上每月上课两次,员工接受公司入职培训一天。直属员工接受半天公司入职培训,培训发展中心随时提供入职培训。
  第二章:培训阶段
  第五条:对于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按照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公司入职培训。
  2.各部门入职培训。
  3.实地训练。
  第六条:公司入职培训的重点是:
  1.公司历史、现状及发展前景介绍。
  2.企业文化宣导、组织目标、组织架构讲解。
  3.公司质量目标、品管知识、环保知识讲解。
  4.公司人事政策及保密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
  第七条:各部门入职培训的重点在于业务工作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其重点如下:
  1.各部门组织架构、职权、工作内容及规章制度。
  2.每天例行作业及可能的临时任务。
  3.从事未来工作的业务知识、技能与方法。
  4.各部门要求掌握的其他知识与技能。
  第八条:公司入职培训讲师由相关部门主管推荐并经部门主管和培训发展中心审核合格后担任。
  第九条:各部门入职培训负责人由部门主管确认,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能。
第十条:现场培训是指在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尝试从事将要进行的工作。指导老师要协助学员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需要注意的事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操作人员在现场培训时需要佩戴培训证书。
  第十一条:为有效达到教育训练的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定教育训练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第三章:入职培训的考核、考勤及建档
第十二条为确保入职培训目标的实现,培训发展中心必须对公司入职培训后的员工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继续接受下一次上岗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第十三条:公司入职培训考勤规定。
  1.培训发展中心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人员名单在培训前2—3天在公司内部网络及公告栏中发放培训通知及确认培训人员。同时各部门培训联络员及文员有责任将培训通知告知部门受训人员。
  2.培训发展中心必须严格入职培训考勤,所有受训人员须在上课前签到确认并领取培训讲义。
  3.确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应在培训次日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迟到、早退论。
  4.确因工作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来参加培训者,应在培训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缺勤论。培训发展中心将安排其接受下一次培训。
  5.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将作缺勤、迟到、早退论处,并书面告知其部门主管。培训中心仍将安排其参加下一次入职培训。
  6.凡未经部门最高主管批准而不参加入职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转正。
  7.入职培训是每一位新进员工必须参加的培训项目之一。各部门主管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培训发展中心,确保员工能够按时参加入职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发展中心应建立完整的入职培训档案,并在个人培训档案中有所体现。各部门
的入职培训由部门自行组织,并保存培训记录。培训中心将进行不定期的跟踪检查,确保部门入职培训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