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 公司规章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行为进行规范,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设立规章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规章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章管理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应设立相应的规章管理制度执行小组,负责本部门、本车间、本班组的规章管理制度执行工作。
第三章 员工行为规范
第七条 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司形象。
第八条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九条 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不得损坏、浪费或私自占用公司物品。
第十条 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传播或利用公司商业秘密谋取私利。
第十一条 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二条 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
第十三条 员工应服从领导,执行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 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中擅自离岗、串岗。
第十五条 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六条 员工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 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资料,不得随意丢弃或外传。
第十八条 员工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推诿。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 公司对违反规章管理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 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具体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具体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公司规章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规章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补充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