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工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管理员工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管理员工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管理员工的管理制度1
一、考勤目的
1、为了规范员工,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所有员工。
二、考勤内容
1、公司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员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
4、考勤须知:
(1)15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
(2)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论。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日论。
(4)因偶发事件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制度。
三、考勤表管理
1、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考勤记录,登记当日考勤表,不得后补,须使用统一的假期符号。
2、每日早晨上班时间(早7:00)准时到点名处排队进行点到考勤,缺勤者按迟到或旷工办理。
3、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半日论。
4、员工因工作需要内部调动时,考勤表应由办公室办理调整。
5、因公出差,应于出差前到办公室办理人工考勤,出差结束后,需到办公室报到。
6、考勤表由办公室汇总后于当月月底上交财务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员工可公休2天,公休时需提前到办公室申请,只限于周六周日。
2、其他假期需填写并经总经理审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
4、病假经公司指定医疗单位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审批,核给病假,病假每日
发10元补助。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员工有3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奖励7天。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发10元补助。
6、工作满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员工享有90天的连续产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产假60天,每日补助8元。工作不满一年者不享有补助,按事假办理。
7、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时,员工享有不超过3日的丧假,丧假每日补助10元,可在一个月内分割使用。
8、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丧假、产假、病假需相关证明合格后,总经理审批。
10、出门必须到办公室打出门证,出门证由直接领导签字,并注明事由、出门时间和返回时间
管理员工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三章 福利制度
第四章 薪酬制度
第五章 考核规定
第六章 聘用及岗位管理
第七章 培训制度
第八章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章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和互联网的使用
第十章 保密制度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第十一章 奖惩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考勤、休假、行为规范等事项均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作息时间
一、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标准工作日为一周五天,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为公休日。
二、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三、法定假日依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执行。
第二条 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员工在上午8:30之后到达本公司为迟到,下午18:00之前擅自离开本公司为早退。因公外出时,应经 部门主管批准并登记后方可离开。
行政人事部每月1日至3日统计上月的考勤情况,各部门须在每月2日前将部门考勤确认情况上报行政人事部,同时附上请假条和加班表。员工可在每月2日前查阅本人考勤情况。
配置有考勤系统的公司的所有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都必须亲自打卡并接受监督。考勤卡只能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为打卡。代打卡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代打卡者及委托代打卡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或工资200元,委托代打卡者计旷工一天,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至解聘的处分。
员工应妥善保存好考勤卡,丢失者或损坏者赔偿20元的考勤卡工本费。
每月忘打卡3次(不含)以上的,每次扣20元(不分职务);商务代表外出时须在公司内部进行登记。
员工早晨到岗忘带卡时,必须在前台处进行考勤登记,本人和前台人员签字确定。下班前需
于18:00分之前到前台处进行考勤登记,本人和前台人员签字确认。
因公外出须在外出和归来时刷卡,并由经理将外出原因注明在考勤单上,不做缺勤和扣薪处理。
第三条 迟到早退的处罚
一、 按月统计,不论迟到/早退时间多少,每一次均记迟到/早退一次,累计三次以上(不含三次)者,开始累记惩罚;
二、 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内的,累计惩罚每次扣50元;
三、 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累计惩罚每次扣50元。
四、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但在4小时以内的,每次另按一天事假计算。此项单独累计三次加计旷工一天,单独累计5次加计旷工二天,单独累计5次以上加计旷工三天和计过一次。
五、 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的,每次另按旷工一天计算;此项单独累计2次以上按辞退处理。
六、 迟到/早退(不限时间)每月累计惩罚超过5次的,另扣除岗位绩效工资50%。
第四条 旷工
以下行为为旷工行为:(1)、提供虚假病休证明骗取休假的;(2)、未经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擅自脱岗、离岗的;(3)、因本人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执行正常工作的;(4)、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旷工标准的;(5)委托代打卡(登记考勤)的;(6)、其它类似行为。
旷工的处罚:(1)、旷工一天者,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2)、一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含2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条 病事假制度
(1)、病假
所有病假均须及时向经理请假。如因疾病临时休假,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及时补交《请假/休假申请单》。3天以内的病假,需在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休假申请单》;长期病假,须由本人或亲属在条件允许时及时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