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1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那么扣罚¥10元。
  4、上班时,必须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那么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那么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那么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那么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分¥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那么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那么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那么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那么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分。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那么重重处分。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假设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分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那么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那么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那么计算加班工资。
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2
  第一条 保持台面整洁,每天下班后必须清扫台面及工作范围内地面的卫生清洁,离开工作
  岗位时要及时关机。
  第二条 一经发现浪费物料、损坏物料者,限期改正,并按物料价值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条 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四条 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工厂或他人的财物。一经发现在厂方不知情的情况
  下员工私自占有厂内财物,均按偷盗处理.
  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 未经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3
  为增强工厂员工的责任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防止发生平安事故,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职与选用
  1、用人原那么: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同时
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创新精神。
  3、所有员工都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
  4、所有新进员工,都必须经人事行政部培训,并且在本员工管理制度上签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进生产线员工入职后1-7天为试工期,试用不合格辞退,无工资发放。入职后的生产线员工按目标产能制计时,第二个月计件,多劳多得。非生产线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时间依工作内容定。遇有特殊情况,或者遇时间调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厂实行指纹识别打卡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写补卡申请,部门主管签字证明,由厂长最终签字生效,否那么作旷工处理。遇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应填写补卡申请,在24小时内交由厂长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作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与旷工:
  ①迟到/早退: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未按时打卡上班算迟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迟到/早退的处分:迟到/早退每1分钟1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③旷工:迟到或者早退30分钟〔含〕以上者算旷工,30分钟以上至4小时算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者算旷工一天。旷工半天,扣罚一天半工资;矿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计件员工时,按公司标准工资进行扣除〕,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计一个月旷工五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不发工资。
  3.请假
  1〕请假程序:请假需本人填写请假单,由工厂授权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员级〔含〕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具有职务代理人签字。生产线员工请假签至主管,管理人员请假签至厂长;职员请假必须逐级签核,不准越级请假。但凡请假人员需以签字同意之日起执行。员工请假必须需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不得  请假,特殊情况下需经主管批准,并事后补写请假条,厂长签字同意前方可生效,否那么按旷工处理。
  2〕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区级医院或指定的医院开具之《病历单》,方可生效,否那么按旷工处理。
  3〕事假:进厂未满一年者不可请超过三天之事假;进厂满一年者方可请长假,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请一次长假。无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过12天。
  4〕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员工请长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员请长假需提前十天。请假最小时数为两小时,缺乏两小时者以两小时计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所有请假单必须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前方可生效,否那么以旷工论处。员工请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将推迟一个月发放工资。
  4.考勤奖励:每月对按时上下班的员工实行全勤奖,每月未迟到,早退,旷工,并未请假的发放全勤奖50元。
  5.加班
  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时,各部门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时间加班,加班多少小时等。安排加班时,各部门需在当天下午15:3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核准前方可生效。无经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时无效。如因职务及工作需要,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之加班安排。各部门必须如实记录员工加班工时,假设发现少记或多记,主管连带处分。所有加班工时无效。
  6.调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停电等,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调休安排。这也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
  三、离职规定
  离职规定分为四种:辞职、辞退、开除、自离。
  1、辞职
  1〕满试用期的所有职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辞职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经拉长、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前方可生效。管理人员和文员级以上人员最终须经厂长核准同意前方可有效。主管级人员由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并在离职前交接好工作,在约定日期领取工资。
  2〕新进员工工作未满半个月即辞工的,扣罚全部工资;急辞工的,扣罚一个月工资。
  2.辞退〔解聘〕
  员工有以下情形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1〕工作散漫,屡教不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屡次违反工作、厂规厂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者。工作生产怠工,影响生产进度而不能保证客户交期,导致公司信誉、经济受到损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