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作出的⾏政处罚决定怎样申诉
公民对⾏政机关作出的⾏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所以公民对公安机关的⾏政拘留不服时,有权提出申诉,那么公安作出的⾏政处罚决定如何申诉?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公安作出的⾏政处罚决定怎样申诉
公民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政拘留决定不服,可以通过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政诉讼进⾏申诉。
《公安机关办理⾏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百九⼗九条被处理⼈对⾏政处理决定不服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政诉讼的,⾏政处理决定不停⽌执⾏,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百零六条当事⼈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政诉讼,⼜不履⾏⾏政处理决定的,法律没有规定公安机关强制执⾏的,作出⾏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期限届满之⽇起三个⽉内,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民法院申请强制执⾏。因情况紧急,为保障公共安全,公安机关可以申请⼈民法院⽴即执⾏。
强制执⾏的费⽤由被执⾏⼈承担。
⼆、被⾏政拘留可以保释吗处理决定
⾸先,所谓的保释即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适⽤于刑事案件,并要求满⾜以下法定的条件:
1、犯罪嫌疑⼈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适⽤附加刑;
2、犯罪嫌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社会危险性;
3、犯罪嫌疑⼈患有严重疾病、⽣活不能⾃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婴⼉的妇⼥,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社会危险性;
4、犯罪嫌疑⼈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其次,被⾏政拘留后,可以申请暂缓执⾏。
具体⽽⾔,申请暂缓执⾏要满⾜以下条件:
1、被处罚的⼈不服⾏政拘留处罚决定,并申请⾏政复议、提起⾏政诉讼,即可以提出暂缓执⾏⾏政拘留的申请;
2、暂缓执⾏⾏政拘留不致发⽣社会危险;
3、被处罚⼈或者其近亲属提供担保⼈,或者交纳每⽇⾏政拘留200元标准的保证⾦。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处理⾏政案件时,公民对⾏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起诉。所以对公安机关⾏政拘留不服的,申请复议或者起诉是申诉的⽅式。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