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事故处理决定
进入2010年以来,煤焦公司安全生产形势不好。生产事故频发、伤及员工生命、经济损失惨重,社会影响极坏。不能不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高度注意。
1、元月11日,食堂女工违章操作,被压面条机绞伤手掌。处理决定
2、元月15日,机运队司机将铲车翻入坑中,造成手臂内侧轻微骨折。
3、元月17日,备煤车间牛玉林违章操作,被皮带上压辊挤压,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4、2009年12月底,机电处职工王久庆将空压机线相接反,造成机头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3.5万元。导致直燃机组长时间不能正常运行。
5、元月12日,二号直燃机组干式变压器被撞坏,直接经济损失4.5元。保卫科至今没有破案,未落实肇事人员责任。
6、元月26日,化工厂在处理满流槽失火事故时,未将情况及时报告调度室与炼焦厂,造成4#炉煤气严重超压、泄漏,导致焦炉外部煤气发生爆炸。虽说没有造成人员、炉体、设备损失,
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为了严肃安全生产纪律,激励大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促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依照《安全管理制度》和《干部工作责任书》的规定,对事故有关人员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分管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崔保生同志,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发生事故后,处理不及时,对先期发生的几期事故,迟迟未拿出处理意见,责任追究不认真,未安排、布置安全教育整改工作。特别是元月26日晚上,崔保生同志私自外出,擅离职守。事故发生后,董事长连打四次电话不接,丧失了处理事故的最佳时机。给予崔保生同志 “红牌”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依照责任书扣罚年度考核得分。
2、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总经理杨国庆同志,对后勤工作抓得不力,管理不到位,组织指导不及时,导致食堂女工手掌臂内侧被压面条机齿轮绞伤;对保卫科的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致使新招的30余名保卫人员悉数辞职,对公司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给予杨国庆同志 “黄牌”警告处分。
3、机电处职工王久庆,作为外聘的技术骨干,在重大设备的调试时,在设备图纸不健全的
情况下,粗心大意,不负责任,将空压机线相接反,试机时又没有按照电机所示箭头确认转向是否正确。造成机头反向运转,致使机头抱死、烧坏、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3.5万元。决定给予王久庆同志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