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决定 | |||||
表 号 | RE-830-01 | 版 本 | A/2.0 | 记 录 编 号 | 20121101 |
车 型处理决定 | 红豆电摩 | 零部件名称 | 车 架 | 承 制 厂 家 | |
厂家联系人 | 联 系 方 式 | 日 期 | 2012/11/19 | ||
主 题 | |||||
事故描述: 红豆电摩一辆因车架焊接质量问题须返工补焊,贵公司已派人到我公司处理问题,但是由于贵公司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在焊接过程中未对其整车塑件进行安全防护或拆除后再进行电焊返工操作,且返工完成后也没有对焊接部位及焊渣流落部位做相关检查和冷却处理,当此车停放电焊棚不久发生自燃,至此一辆整车完全报废。 | |||||
处理决定: 由于秋季本身干燥,是火灾的高发期,且我公司也收到锡山区安镇镇安全委员会关于对工厂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而就在我公司正在宣传安全生产时恰恰出现此种严重事故,如若此情况发生在晚上?发生时无人看守?此车停放在车间或货物旁?那将是什么样的后果? 针对此种严重的事故,也为了以后彻底杜绝此种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安全隐患,希望贵公司严抓产品质量,保证出厂合格率,并对贵公司处理如下: 1、 以原价购回损毁的红豆电摩一辆; 2、 对贵公司处以人民币五仟元整(5000元)的质量、安全事故处罚。 以上费用将从贵公司配套货款中予以扣除。 | |||||
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决定
本文发布于:2024-09-08 16:16: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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