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为了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勾山水库防汛抢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勾山水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国家、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勾山水库实际情况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勾山水库防汛抢险工作。
1.4 工作原则: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
二、勾山水库概况
2.1 地理位置:勾山水库位于招远市城区北部,是一座以城市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灌溉、发电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
2.2 工程规模:水库总库容1.2亿立方米,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
2.3 水库保护区域:水库保护区涉及招远市城区及部分乡镇,保护人口约30万人。
三、防汛抢险组织架构
3.1 成立勾山水库防汛抢险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3.2 指挥部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日常工作。
3.3 成立防汛抢险技术组、救援组、物资组、宣传组等,分别负责技术指导、救援行动、物资保障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四、预防预警
4.1 监测预报:建立健全勾山水库监测预报体系,加强水库水雨情监测,及时掌握水库运行状况和上下游洪水动态。
4.2 预警级别:根据水库水位、降雨量、洪水威胁等因素,划分为四个预警级别(蓝、黄、橙、红)。
4.3 预警发布:当水库水位或降雨量达到预警标准时,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有关部门和众做好防范措施。
五、防汛抢险措施
5.1 预警响应:接到预警信息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小组按职责开展工作。
5.2 库容调度:根据水库水位变化,合理调整库容,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勾海峰5.3 巡查防守:加大水库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险情,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5.4 抢险救援:一旦发生险情,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确保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5.5 转移安置:根据洪水威胁程度,有序组织水库下游众转移安置。
5.6 应急结束:当洪水威胁消除,水库运行稳定后,经指挥部研究决定,终止防汛抢险应急响应。
六、善后处理
6.1 险情排查:洪水过后,组织力量对水库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2 灾后重建:根据受灾情况,制定灾后重建计划,组织开展重建工作。
6.3 工作总结:对防汛抢险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七、附则
7.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勾山水库防汛抢险指挥部。
7.3 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