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中国海权问题及基本策略
【内容摘要】 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着岛屿被侵占、海洋资源被掠夺等各种现实问题,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可以采取多种策略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以加强海军建设、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作为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保障;以加强对争议海域的实际控制作为维护海洋权益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海洋权益 实际控制
21世纪,人类进入了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的时期。海洋在国家经济发展格局和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角更加显著,在国际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竞争中的战略地位也明显上升。新的时期,我国在维护海洋权益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形成了一些机制,但当前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形势依然极其严峻复杂,多个周边国家竞相在我国南海开采油气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甚至通过法案将我国部分岛礁划为己有,严重侵害了我国海洋权益。面对这种情势,我们必须要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优化我国海洋权益维护策略,提升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能力。
一、 中国海洋权益现状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国领海和毗连区的宽度主张有了国际法上的依据和保证;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拓展了我国的管辖区域;国际海底区域制度使我国有机会成为深海采矿的先驱投资者,并在东北太平洋有一块15平方公里的矿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过境通行制度对中国发展远洋交通、走向海洋提供了便利。总体来说《公约》对我国是有利的。
  但随着《公约》的正式生效,我国的周边国家纷纷完善海洋立法、调整海洋政策和战略,不顾历史事实和海洋法的具体实施细则,不恰当、地引用对其有利的条款来侵害我国的海洋权益,使我国的许多海域和岛屿无可争议的历史主权面对新的争议,对我国海洋权益的维护形成了严峻的挑战。
(一) 我国岛屿被侵占
在东海,中国固有的领土钓鱼岛被日本非法占有。钓鱼岛自古都是我国渔民避风、休渔的栖息地,但被日本实际控制,日本不仅反对我国海军接近钓鱼岛,连我国科考船也不能接近,甚至我国渔民也不能到附近海域捕鱼。日本拒不承认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而在南海的南沙岛,有40个岛屿被他国侵占,中国实际控制的只有8个。
(二) 海洋资源被掠夺。
以资源为核心的各种矛盾相继而生。南海周边国家和地区目前在南沙海域投入开采的油井已经超过1000口,这些油井绝大部分位于南海断续线中国一侧海域,每年开采的石油超过6000万吨。此外,我国从1999年开始在南海实行夏季休渔制度,但有的国家不但说中国“无权宣布休渔”,而且乘我国渔民休渔之机大肆捕捞。
(三) 海域划界矛盾重重。
我国濒临黄海、东海、南海,由于海域狭窄造成我国与海上邻国海域划界的矛盾比较突出。在黄海和东海其宽度最宽处只有360海里,不足400海里,出现海域主张重叠的情况。按照《公约》划分,我国海域面积甚广,但有些国家却要求按中间线划分海域。按此无理要求,中国与其他国家有数十万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 
、中国维护海洋权益的策略
如何处理潜在的矛盾和冲突,如何应对复杂的海洋权益争端,是事关我国诸多发展利益和重大安全的问题,为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加强海军建设
海洋领属权的竞争已成为国家实力的标志。这就要求我们建设一支强大的人民海军,保卫万里海疆。并积极推动建立完善与海上军事行动有关的海洋立法。同时还应建立综合的海上安全保障体系,建立防空识别区,亦加强对沿海海域和空域的警戒和管控维护国家安全。
(二)走向海洋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
首先,海域划界的争端解决需要科技和资金的投入,由相关部门抓紧进行全面的海洋调查,掌握全面的海洋学资料,为进行海域划界的外交谈判或利用法律手段解决争端时提供最重要的科学依据和证据。其次,海洋资源的开采需要资金和科技的投入,没有高科技的支持和经济的高投入,便没有资格成为“先驱投资开发者”,也无力在深海矿藏开发中竞争。同时,在有争议海域实施的“共同开发”合作模式中,科技优势也有助于收益分配。当今海洋开发难度大、需要投入的投资多、风险高、周期长,要想取得最好的开发效益,必然要以科技的高投入为前提。
(三)增强对海洋权益的实际管控
中国可以充分利用民间力量、民间组织等非军事手段,更加有力地来维护其主权。民间和政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既能维护海洋权益,又能缓解与其他国家敌对紧张的对立关系。这其中包括在有争议水域开展测绘和巡逻、渔业考察和能源勘探等行动。
走向海洋是所有强国相同的战略选择和道路,当今各沿海国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重视海洋的战略地位及其重大价值。海上利益的得失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与荣辱经略海洋是国家根本利益之所在只有成为海洋强国,才能成为世界强国。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