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长期以来封建主义的大陆性政治制度、经济体制、科学模式和文化思想始终占统治地位,历史上的中国基本上是站在大陆的立场上来观察、理解和认识海洋的。中国大陆性的航海文化,既造就了农耕时代古代航海事业的辉煌,也导致了工业时代近代航海事业的衰落。当代中国要重振航海雄风,建设航海强国,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中国航海历史的经验教训,正确认识中国历史上航海文化的大陆性内核。
  关键词:航海历史  大陆性内核  现代航海文化构建
 
走向海洋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历史悠久,位居东亚大陆、濒临西太平洋的文明古国。中国有着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域国土和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有着18000公里的漫长海岸线和7000多个岛屿。从地理条件来看,中国应该是一个大陆性与海洋性兼而有之的国家。
  然而,观诸中国航海史,为什么我们这个从公元前3世纪起就长期引领世界航海潮流的国家,到了15世纪后期就开始急剧滑落而辉煌不再呢?为什么自战争以来,中国的近代航海业始
终处于仰人鼻息、进退维谷的悲惨境地呢?为什么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虽然经过发奋图强已重新发展成为一个航运大国却仍然没有晋身世界航海强国之列呢?
  问题是严峻的,也是必须回答的。否则,中国就不可能真正发展成为一个世界航海强国,中华民族也不可能真正对全人类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要科学回答上述的问题,必须透过表象深究内核,而内核就是隐藏在中国历史长河中的航海文化,因为只有文化才是事物内核的本质。
  航海文化的定义和内涵
  从结构上看,航海文化属于亚文化范畴,它是文化的次层结构。因此,要厘清航海文化的定义和内涵,首先必须弄清什么是文化的定义和内涵。从理论上考察,文化这一概念可分为狭义文化和广义文化。前者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技等;后者则泛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国际学术界一般认为,被称为人类学之父的英国人类学家eb泰勒是第一个在文化定义上具有重大影响的人。他在所著的《原始文化》“关于文化的科学”一章中说:“文化或文明,就其
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讲,是一个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①在这里,泰勒将文化解释为社会发展过程中人类创造物的总和,包括物质技术、社会规范和观念精神。
  然而,近年来流行的文化定义,则是由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波普诺提出的。他在《社会学》第三章“文化”中,对文化作了如下定义:“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一人共同具有的符号、价值观、规范及其他物质形式。”②据笔者理解,这里作为行为表达方式的符号是文化的基础,作为行为追求目标的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作为行为活动依据的规范是文化的准则,而作为行为技术寄寓的物质形式是文化的表现。
  鉴于此,可以对航海文化的定义与内涵作出如下理论描述,即航海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一人在航海实践过程中所共同具有的符号、价值观、规范及其物质形式。
  具体而论,所谓航海文化符号,指人们表述航海活动的文字、语言和数字,它是航海文化的基础;所谓航海价值观,指人们对通过航海活动所追求的某种利益或价值的认知,它决定了航海文化的本质取向,是决定航海活动规范和物质形式的本源;所谓航海规范,指人们进行航海活动所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多体现为航海政策、法规与惯例,它是航海文化的重要内
容,是航海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所谓航海物质形式,指人们在航海活动中形成和拥有的航行工具与航海技术等表象形态,它是航海价值观与航海规范的时空产物,是对航海文化和科技发展水平的评判标准。
  中国航海文化的主要特征
  航海文化符号的主要特征:汉民族性。起自甲骨文、金文的中国文字与数字,在秦统一中国实行“书同文”之后,就形成了相当稳定的汉民族特征。与西方的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或罗马数字相比,以笔画结构为主要特征的中国象形文化符号,虽表述方法较为复杂,但在达意与美学上与西方的文化符号有异曲同工之妙。因此,文化符号只是航海文化的表述手段,并非考察中国历史上航海文化先进还是落后的主要对象。
  航海价值观的主要特征:统治集团功利性。纵观中国航海史,在进入阶级社会后,航海活动的价值取向主要体现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统治集团的功利性上。从春秋战国时期齐、吴、越三国的海上争霸,到秦皇、汉武的江海巡游;从汉使远航南亚的外交航程,到唐代贾耽所记的广州通海夷道;从元世祖忽必烈的海外征战与外交活动,到明初郑和的七下西洋,中国古代历史上这类主要的大规模航海活动所追求的价值观无一不是满足统治集团的政治与经济
需求。
  从政治上看,一是对内统一海疆,扩大版图,镇压各类叛乱,确保封建专制统治;二是对外树立“中天下而立”的大国形象,追求“”的国际威望。从经济上看,主要是为了取得本国大陆所没有或缺乏的各类奢侈品,如珍宝异兽、香料药物和海外特产及工艺品等,以满足上层统治集团的特殊物质需求。
虽然从事航海实践活动的主体是广大船员,但是决定航海价值观的主体却不是这些“芸芸众生”,而是那些高居宫廷庙堂的最高统治集团。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深刻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的资料。”③那些在思想上受统治阶级支配的普通航海者,其航海价值观无非是一种最低层次的谋生手段,而航海活动的深层次动因与归宿则完全取决于雇佣或征用他们的上层统治集团。
航海规范的主要特征:高控制性。首先,中央直接控制,重大的国内外航海活动由最高统治者亲自决策实施。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航海价值观,占统治地位的集团必然要实施一定的政策法规作为规范航海行为的准则。虽然中国历代的航海政策与法规有着各自不同的个性,
但从主要层面上看,其有着基调相同的共性,这就是中央统治阶层的高控制性。
  在长达2000多年的中国封建专制统治时期,历代帝王都把重要的航海活动作为实现其政治、军事、经济与外交的功利手段,因此许多重大的航海活动均由其亲自作出。例如,秦始皇示威海内、封禅泰山的环山东半岛航行;汉武帝征讨东瓯、闽越、南越,统一疆域的军事航海;吴主孙权遣卫温、诸葛直率万人求夷洲(今台湾岛)的探险航行;唐太宗收复辽东故土的军事航海;元世祖忽必烈经略日本与爪哇的近洋航行;明成祖派郑和七下西洋的远洋航行,莫不如此。
  同时,对国内的航海活动,最高统治集团也通过行政系统严加掌控。一般来说,军事、外交航海均会由中央统治集团直接作出决定,而国内漕运之类的航运活动也会由专门的官方机构加以管理,如隋代的舟船、津梁、公私水事等航运活动,就由“水部”这一职能机构执掌,机构内还有诸如都水监、都水丞等各官吏。因此,从航海政策上看,官方航海、特别是中央级别的官方航海,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只要统治者认为有需要、有价值,就可以组织全国的人、财、物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