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味”作为一种风格现象,包括作家对北京特有的风韵、特具的人文景观的展示及所注入的文化趣味。老舍以其鲜明的创作个性和特殊的幽默艺术,着力描绘北京的民俗风情,着力刻画北京人的生存状态,揭示北京的文化底蕴。
“京味”就是北京风味儿,北京地方特。北京作为一个古城更是有着数千年的积淀,其语言风格和人文气息也自成一派,有其不同于别的地方的“味道”,称其为“京味”。一些人把“京味小说”定义为用北京方言写北京人和北京事的小说。笔者认为有失偏颇。“京味”作为一种风格现象,包括作家对北京特有风韵、特具的人文景观的展示中所注入的文化趣味,才是一篇小说的灵魂之所在。老舍的小说以浓浓的“京味”,用俗白简明、幽默诙谐的北京方言,描绘了一幅幅鲜活的北京风土人情的画卷,展现出一种北京特有的人文景观。
许自强和刘颖南曾提出“京味小说”的三个标准:用北京话写北京人、北京事;写出浓郁、具体的北京的风土习俗、人情世态;写出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积淀在北京人精神、
气质、性格上所形成的内在特征[1]。
笔者认为这三条里最主要的就是第三条。只符合第一条的作品中,或许根本就没有什么京味。即便写出了北京的风土人情,仍然可能京味不浓(比如张恨水《啼笑因缘》、林语堂的《京华烟云》)。必须具备第三条,写出北京人的神韵、气味,这才够得上有“京味”。所以只有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如《四世同堂》《骆驼祥子》《柳家大院》等,才是京味小说的真正代表。
我这一辈子老舍 以下从三个角度谈一下老舍的小说与“京味”。
老舍小说中的“京味儿”语言
在驾驭北京语言的技巧上,老舍所达到的那种炉火纯青的地步,是众所公认的。他写的北京话,既保持了民间口语的朴素、生动,又去除掉那些粗陋的杂质,确实烧出了京韵的香气,精妙传神。这使他的京味作品从内容到形式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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