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套广播体操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教研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
三、参加单位:各院、系
广播体操比赛四、比赛日期及地点
1.太白校区:4月14日上午10点,太白校区篮球场。
2.长安校区:4月14日下午14点,长安校区西体育场。
五、比赛办法
比赛取消预赛,分别在南北校区进行决赛,最后名次按得分高低录取.
六、比赛要求
1.各院系参赛人数为49人(包含领操员1人),除领操员外,男、女生各半;新生80人以下院系,经审核同意后,人数为25人(包含领操员1人),除领操员外,男、女生各半。
2.评分采用百分制。每节动作占10分;进、退场及精神面貌共占10分;运动会表演占10分。
3.广播操动作须连贯、有弹性、整齐划一,不允许出现僵硬和停顿动作。进退场队伍调动迅速,口令简捷、动作自然。
4.学校向各院系提供部分服装经费;服装整体样式为短袖上衣、深长裤,具体样式各院系自行设计(如院系logo、图案),要求参赛队统一着装,干净整洁。
5.4月11日下午17点30分,各队负责人在长安校区体育教研部会议室进行出场顺序抽签。
七、名次录取,计分与奖励
1.比赛分别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另设 “最佳领操员”6名。
2.广播体操比赛获一等奖的队得14×2分,二等奖的队得12×2分,三等奖的队得10×2分,按男女各半分别记入校运会团体总分。
八、备注
1.望各院系合理安排训练时间,科学施训。
2.未尽事宜,由体育教研部阳光体育室解释。
AA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