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级组长职责及考核细则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本年级具体情况制定出本年级的工作计划,督促本年级班主任按时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并检查这些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 2.根据学校安排组织好本年级教师的政治学习,学习内容除政治学习材料外,还要学习教育法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文件、材料及有关的先进经验。 3.定期召开年级教师会议和学生干部会议,分析研究年级的情况,研究如何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以保证本年级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研究学生的奖惩,协助班主任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配合处理年级内发生的一些偶发事件,制止处理学生问题的随意停课现象,杜绝流生。 5.组织与协助安排好年级学生的思想教育活动、课外活动,以及集体的公益劳动和爱国卫生工作。 6.根据学校安排,开好学生家长会和督促班主任做好家访工作。 7.做好年级教师的政治思想工作,团结好年级的教师,发挥全年级组教师的积极性并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校反映。 8.认真做好年级教师在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及日常工作中的考勤、考绩工作 9.配合政教处完成对班主任的考评工作。 镇江新区中学年级组工作的管理规定及考核意见(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年级组教育教学管理,提高管理质量,形成良好班风、校风,提升学校品位,现出台年级组工作的管理规定及考核意见。 二、具体意见 (一)年级组长的聘用:采取个人申报或本年级组5人以上联名推荐,校长室或政教处提名推荐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政教主任主持,在候选人所在年级进行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产生。年级组长与政教处主任签订聘用合同,报校长室公布上岗。 (二)实行学年聘用制,在聘用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校长室、政教处研究,可随时撤换,被撤换者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1.主观努力不够,本组应有的管理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的; 2.主观努力不够,不能如期完成学校交办的管理工作的; 3.不服从学校分工,消极对待年级组工作的; 4.对组员的检查、考核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三)年级组长的权利:为保障年级组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年级组长对组员的指导、监督作用和年级组独立操作的职能,赋予年级组长以下职权: 1.按学校规定,每年享受250元津贴,按百分制进行考核。 2.年级组长有权按本组班主任的实际情况进行有关活动的具体分工,班主任必须服从(如有特殊情况原因须征求年级同意方能变动) 3.年级组长有权对本组班主任进行常规检查。 4.年级组长按考核细则独立行使对本组班主任的考核定等的权利。 5.年级组长有权对本组班主任的不认真、不规范的管理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有权要求其提交整改意见报告,有权监督其实施整改。 年级组长的义务及考核细则(百分制)
考核奖惩说明: 1、 在百分制考核中,总分在90分以上为优,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 以下不合格; 2、 90分以上不扣组长学期津贴,低于90分以下,每少一分扣除2元津贴; 3、 在以上十二项考核指标中,若有一项出现零分,扣除津贴50%; 4、 考评单位:政教处。 责任编辑:admin | ||||||||||||||||||||||||||||||
年级组长职责及考核细则
本文发布于:2024-09-07 22:21:1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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