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第六中学章程
(学校六届三次教代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福建莆田第六中学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法【2013】1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依法依规管理学校,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福建省莆田第六中学
英文名称putian No.6 middle School. Fujian
地址:福建莆田市涵江区三江街469号
邮编:351111
学校网址:第三条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隶属田市涵江区教育局;高中年学制;按市招办要求面向全市招生
第四条 指导思想:树立“四个坚持”、“四个全面”。即坚持教育要 “三个面向”;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坚持以教师队伍的发展为重点;坚持以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五条: 学校精神
办学理念:为成长奠基
育人目标:全面发展,发展特长
治校方略: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科学治校
校训:团结、求实、创新、竞取
校风:文明、和真、尚
教风:修身、敬业、启智、善教
学风:乐学、励志、善思、自强
研风:互研互促,合作共赢
政风:严格规范、高效创优
党风:清正廉洁,创先争优
校歌:确定《团结求实创新竞取》为学校校歌
标:标志说明:标志由三只翱翔的凤凰组合成数字“6”,中间环抱一轮太阳。数字“6”代表六中;三只凤凰代表“凤”,与中间一轮太阳构成“凤朝阳”, 彰显莆田六中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整体形式圆满和谐、动感流畅,展现学生风华正茂、积极向上和教育事业蒸蒸日上的气象。
条 办学目标是:把我校建设成为底蕴深厚、师资强大、管理科学、办学优良、质量上乘、特鲜明的省内知名、莆田一流的名校。
七条  办学特: 注重学生社团教育,注重学生个性发展,让学生全面发展,发展特长。
条  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推广和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二章  组织架构  机构职责  学校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条 学校基本组织架构:设校长室,正副校长名;中层干部四名。内设机构:教务处、教研室、政教处、总务处安保处;成立党总支,隶属涵江区教育局党委;成立团委会,隶属共青团涵江区委。适当成立众组织:如学生会、教职工代表会、会等。
条 机构职责:校长室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务工作;教研负责学校科研工作;政教处负责学校政教工作;总务处负责学校财产、财务及后勤管理安全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党支、共青团、工会主抓教职员工、学生政治思想和主题教育等工作。
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免;中层干部由学校按干部任用要求由校长任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十二条 校长的职责
陈信维(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依照学校章程实施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措施;
(二)实施任期目标责任制;
(三)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
(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坚持学校重大问题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工作,重大决策要事先征求党组织的意见,接受党组织的组织监督,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保证党组织必要的工作经费;
(六)充分发扬民主精神,重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自觉接受教职工的民主监督;
(七)支持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等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为他们提供条件和经费保障,发挥他们在办学和育人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八)协调校内外各方面的关系,发挥学校教育的社会功能和主导作用,努力架起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协调桥梁,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九)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进行决策和统一指挥;
(十)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下达的编制和精简效能的原则,决定学校人员岗位的设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数,聘任中层干部;
(十一)根据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保证招生工作的规范、公开和有序,制定学校的教学计划,优化课程设置,确定教学进度,开发校本课程,组织教学活动,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考核评价;
(十二)制定预算编制、财政收入、财政支出、政府采购、会计工作、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
(十三)行使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党政工联席会议是学校日常工作决策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学校工作事宜。校长召集讨论决定学校重大事宜,中层干部以上人员落实贯彻执行党政工联席的决策。党政工联席会议、校务委员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第十条  学校党总支是学校的政治核心,支书记主持党组织的工作。
学校党组织的基本职责:
(一)保证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
(三)参与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决策;
(四)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心任务开展党建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广泛开展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七)领导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八)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众组织工作;
(九)全面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宗教政策,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第十条 中层干部职责:学校中层干部贯彻执行行政会议、校决策,辅助校长室完成任期目标。
政教处职责:政教处是学校负责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管理的职能机构。基本职责是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引下,在校长和分管政教副校长领导下结合学校实际,以学生为本,树立大德育观,坚持“德育为首”,加强德育“三支队伍”(班主任、政教人员、学生干部)的建设,构建学校“三维德育”(制度德育、亲情德育、人文德育);从细节入手,搞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抓好各项常规管理,落实精细的学校管理,保持良好的教育秩序,弘扬“严谨求实、开拓创新、和谐发展、追求卓越”校风及实施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教务处职责: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有关教学业务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教学行政管理,师资队伍建设与考核,学生考试、竞赛辅导与学籍管理及学校
安排的其它工作实施。
教研室职责:教研室是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的有关教科研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领导教研组的教科研工作;管理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实施、中期评估及结题工作;指导教师制定专业成长规划;组织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对教师进行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定期推荐或印发教科研学习材料并进行督促、落实;组织教师参加论文评选、发表以及其他各类教科研活动;积极做好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总务处职责:总务处是在校长领导下,遵照教育方针和勤俭办学原则,协助校长具体管理学校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的生活服务。
安保处职责:安保处是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的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方针,保持校园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对于突出事件按照学校的决策妥善处置,确保学校大局的稳定;开展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学校内部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会同有关单位加强重点要害部门的保卫,确保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做好校领导交办的临时保卫工作。
第十条  学校管理体制。以“校长负责制”为主,以政教处、教务处、教研室、总务处安保处为辅,学校其他各种工作制度有机配合。
第十条  学校依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可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加强对学校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每3年(5年)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闭会期间日常工作机构为学校工会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行使职权。
第十条 学校可成立校务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完善内部管理体制的一种新型制度。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社区代表、专家等人员组成,是在校长负责制前提下,他们的责任是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议、进行协调和审议。
第十条 在教务处领导下,学校可成立学术委员会并致力于发挥教师在学校建设与科研工作中的主导与骨干作用、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交流、校本培训、提高科研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学校可成立青年教师委员会,宗旨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整合青年教师资源、关注青年教师发展、努力为学校培养一批高素质的青年人才。
学校设学科组,有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生、政史地、音体、后勤组、信息组等学科组。学科组负责学科教学与教研工作。
十条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校务公开的原则和范围参照政府机关政务公开的原则和范围。
第三  学校主要任务
一条  学生入学及学籍管理
(一学校主要面向全市招生,实行秋季入学。
(二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班级的组织形式为单式。教学班级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
(三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校学生,凭县区级医院证明,可申请办理休学手续。休学一年仍未康复者,应办理继续休学的手续。申请复学凭县区级医院的康复证明办理。学校保留休学学生的学籍不超过两年。
因特殊原因申请转学的学生,只要理由充分,学校依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转出或转入的手续。
(三学校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认真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取消留级制度。
(四具有学校学籍的学生,按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规定,修业期满,达到高中毕业水平的,学校发给经福建省教育厅验印的高中毕业证书;修业期满,未达到高中毕业水平的,学校发给高中结业证书;修业期未满,学校发给高中肄业证书。
(五学校按照《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进行学籍管理。
第二十二  德育管理
(一学校将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在校长、党总支书记领导下,由主管德育副校长、政教处主任,教职工全员参与,切实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二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