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内容
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内容10篇
  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资料(一):
  法制宣传日的由来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15年来,宪法和人民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本事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
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本事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提高都发挥了进取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资料(二):
  弘扬法治精神口号:
  1、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5、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6、用法律武装人提高人!
  7、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8、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9、贯彻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重庆!
  10、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11、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12、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1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5、依法治校,全面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
  1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构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资料(三):
  法制宣传教育的意义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构成更为有力的保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蕴涵的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五个统筹”等原则要求,需要经过法制建设来保障、来促进。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内在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提高,必须靠正确的指导思想来统领,也需要靠完备的法制来保障。“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我国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并把“五五”普法纳入其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公
民异常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对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于依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构建和谐社会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要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良好的法律素质,正确的法制观念,对于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具有重要意义。仅有不断增强公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才能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本事,才能提高公民经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本事,才能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现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供给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在法制宣传教育基
础上开展的依法治理,是亿万人民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公共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创造性法治实践活动,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是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所以,要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夯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
法制安全教育手抄报  弘扬法治精神手抄报资料(四):
  中国古代法制建设
  一、重要的法制建设时期
  ①春秋战国出现法制建设高潮,法制思想百花齐放,法制建设实践层出不穷(韩非子、李悝、吴起、商鞅等)。②秦为创立统一法律时期,以综合性、严密性、严酷性著称。但立法者又践踏法律。③汉代开始儒家思想影响法制建设时期(“约法三章”之尊重生命和财产为典型表现;礼法交融,儒法互用)。④宋代中央加强对地方司法控制时期(宋太祖向地方派法官,王安石用法律手段推动改革)。⑤明代加强经济立法,加强君主对司法直接干预时期(明太祖“世轻世重”立法思想,设厂卫,明清加强对“思想犯”的处罚)
  二、重要法典:
  ①《秦律》:秦始皇参照六国律令,制定颁布了秦律。秦律集中体现了地主阶级意志,对后世封建律令的制订很有影响。
  ②《大明律》:明太祖统治期间,制定《大明律》。《大明律》资料集中,条理分明,增加了经济立法;同时,主张量刑“重其重罪,轻其轻罪”。
  三、为政以德”“政在得民”的政治行为礼貌特征
  1、古人异常重视“民”和“德”在为政中的重要地位。
  孔子、孟子从理论上提出“民贵君轻”和行“德政”的重要性,汉、唐统治者实践“存百姓”思想,励精图治。出现大治局面(“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开元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