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教育手抄报内容资料
  篇一:宪法手抄报内容
   今天,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现行宪法公布实施以来,每年的12月4日,全国各地都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32年前的今天,现行宪法通过;13年前的今天,被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承载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对于法治的执着追求,也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发展进步。
   30多年来,我国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有效维护党的领导,有力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不断夯实依法治国基础,充分发挥治国安邦总章程的重要作用,成为支撑中国特社会主义事业的稳固法治基座。
   法制宣传日的由来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
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体现了“依法治国”的要求。
   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把法治精神作为现代民族精神教育的重要
内容,引导公民形成“法律至上”的态度和意识,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要以培育公民的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为目标,使全体公民真正感到法律是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帮助与指南,进而塑造公民积极的法治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针对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宪法的基本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 务;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2)、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转
   (3)、宪法是国家的“政治法”: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的制约原则;法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
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作用 1、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3、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4、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国法制宣传日历年主题:
   2001年: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11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年: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年: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09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2011年: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2012年: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13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2014年: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宪法宣传标语
  增强宪法意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们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
   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
   学习掌握宪法了解宪法知识,就是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根本要求。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这些权利都由宪法规定,所以熟悉宪法、掌握宪法就能够了解到宪法,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根本的法律准则。作为一名学生更应该加强学习法治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宪法所规定的内容不同于一般的法律,它所规定的都是一个国家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
   ——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宪法是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的那个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各种社会力量的对比关系决定并影响着宪法的具体内容。
   ——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效力和修改程序不同于一般的法律。
   ★宪法的地位
   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宪法的历史
   ——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却
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
   ——第一部宪法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第二部宪法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部宪法。
   ——第三部宪法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部宪法。
   ——第四部宪法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宪法进行了修正。
   宪法的作用
   ——对统治权的作用:巩固和维护国家权力,确认统治阶级统治地位的合宪性,确立了巩固统治者地位的根本制度和政治秩序,调节了统治者内部的矛盾和各阶层、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规范着国家权力的有效运行,达到稳定和巩固国家政权的作用。
   ——对法治的作用:为法制的统一和完整奠定了基础,是国家立法制度、司法制度和监督守法制度等赖以建立的基础和依据。
   ——对政治制度的作用:确立和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政治制度,为改革国家政治体制提供了依据和保证。
   ——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社会主义宪法从本质上说是立足于保障广大人民权利和利益的基础上的,这是社会主义宪法的突出特点。
   ——对社会经济的作用:确认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促进和推动着经济的健康发展。
   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
   ——参与政治的权利。包括: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
游行、示威的权利和批评、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宗教信仰自由。
   ——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包括:劳动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特定人的权利。包括: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妇女、儿童和老人,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照法律纳税。
   ——其他方面的义务包括: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和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
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篇二:宪法手抄报内容
   宪法手抄报内容
   一、宪法是什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内容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运作的原则等;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复杂。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经过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别的程序。
   二、宪法的来历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现行宪法自公布实施以来,每年的12月4日全国各地都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每年12月4日的宪法日定为法制宣传日,体现了“依法制国”的要求。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正式确定为国家宪法日,
   三、我来学宪法
   从小要学法,法律威力大,
   生活大世界,处处不离它。
   护己要学法,保护你我他,
   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
   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
   弘扬正气好,利民利国家。
  篇三:宪法手抄报
   西吉县回民小学“宪法在我心中”法治手抄报大赛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发挥法治文化育人的重要功能,引导和鼓励青少年通过创作法治手抄报巩固和提高对宪法知识学习运用的成效,我校特举办校级“宪法在我心中”法治手抄报大赛。
   一、活动主题
   参赛作品要以“宪法在我心中”为主题,要求学生联系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以图文并茂的手抄报形式,展现成长过程中所见所闻的宪法知识。
   二、活动时间
   2015年3月9日-3月18日,三至六年级各班面向全体学生征集作品; 3月20日前各班挑选1
0份优秀作品,上交德育处参赛。
   三、参赛范围
法制安全教育手抄报   三至六年级全体学生。
   四、作品规格及要求
   手抄报纸张规格统一用A3硬卡纸,须用手工绘制完成,不得使用计算机相关软件进行排版、打印。手抄报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内容摘抄,不得随意更改摘抄内容。板式力求新颖、美观,图文并茂。
   五、评比与奖励
   大赛共设立学生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指导老师根据班级学生获奖积分情况评选5名。
   六、组织机构
   “宪法在我心中”法治手抄报大赛由学校教务处、德育处、依法治校协调小组办公室联合主办,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德育处。组委会抽调部分美术教师作为作品评审员。
   七、注意事项
   作品正面不留个人信息,参赛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贴在参赛作品背面右下
角,于2015年3月20日前上交德育处。
   西吉县回民小学
   2015年3月9日
   附件: 全区中小学生“宪法在我心中”
   法治手抄报大赛报名表
   固原市西吉县(区)学校:西吉县回民小学
   附件:
   全区中小学生“宪法在我心中”
   法治手抄报大赛报名表
   固原市西吉县(区)学校:西吉县回民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