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小知识
中小学生预防侵害的基本方法
义正辞严,当场制止。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虚张声势,巧妙周旋。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诉诸法律,报告公安。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堂堂正正,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1、法律的概念: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权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盗窃罪,所谓盗窃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有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3、强盗罪,就是拿着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4、赌博罪,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
出生:对人生而言,婴儿的出生不仅只是生命的起点,也是打开充满权利义务的法律世界大门的钥匙。
六周岁:受教育权不仅是你我作为公民的权利也是义务。
十周岁:十岁的孩子正是一个孩子逐步拥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起点。
十四周岁:此时的我们也到了需要学习承担责任的年龄
十六周岁:让我们最兴奋不已的,是拥有属于自已的第一张居民身份证。
十八周岁:从此步入成人的世界。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法制安全教育手抄报、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