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文件doc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一、制度的树立
初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八十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树立步伐加快,社会需求大批专门人才,众要求学习的愿望十分很剧烈,己有的初等教育方式都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革新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讨树立初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树立初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议〞。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下发了教育部制定的«初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方法»,并决议在北京、上海、天津三市试行。以后参与试点的省逐年添加,到1985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展开了初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试点。1988年3月3日,原国度教育委员会总结了各地的阅历,报国务院同意公布了«初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义务、位置、机构、开考专业、考试方法、毕业生运用等,以国度行政立法的方式作出了明白规则,标志着我国初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初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白规则:〝国度实行初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许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方式规则了初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初等教育基
本制度中的重要位置。自学考试己成为落实«宪法»关于〝鼓舞自学成才〞、落实«教育法»关于公民〝依法享有对等的受教育时机〞等条款的有力措施,成为终身教育的有效途径。
20多年来,累计有4300万人(不计重复)、1.7亿人次参与了自学考试,累计培育本、专科毕业生625万人,目前有在籍考生2700万人。
初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其严厉的质量和良好的声誉失掉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影响涉及海外,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的初等教育方式,与普通初等教育、成人初等教育一同成为我国初等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制度之一。
二、义务和对象
初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停止以学历〔专科、本科〕教育为主的初等教育国度考试,是以团体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度考试相结合的初等教育方式南京自考
初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义务是经过国度考试促进普遍的团体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培育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品德、迷信文明素质,顺应社会主义现代化树立的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水平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度有关规则参与初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组织管理
1.中央机构
  全国初等教育自学考试指点委员会〔简称〝全国考委〞〕:是全国初等教育自学考试任务的指导机构,担任全国初等教育自学考试任务。全国考委委员是由教育部、发改委、中组部、中宣部、财政部、休息部、人事部等部门的担任人,军队和有关人民集团的担任人,局部初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教育部初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是教育部设立的自学考试任务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初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依据任务需求设立假定干专业委员会或专家小组,担任拟订专业考试方案和课程自学考试纲要,参与编写和引荐适宜自学的初等教育教材,对本专业考试任务停止业务指点和质量评价。各专业委员会或专家小组由本专业水平较高的专家学者组成。
全国教育考试暨自学考试研讨委员会:由国际有关教育行政、教育学、教育测量学、教育统计学、考试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是自学考试政策、业务研讨的咨询机构。
2.中央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设有初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在外地人民政府指导和上一级初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指点下停止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初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管理自学考试日常任务。
3.主考学校
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气较强的全日制普通初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初等教育自学考试任务上接受省考委的指导,参与评卷、助学活动,担任引荐专家参与自学考试任务,担任有关实际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北京大学等501所全日制普通初等学校承当了初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