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13
南京自考一、考试对象
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24届纳税事务、金融事务、会计事务、统计事务等相关专业考生。
现代职教体系“3+3”、“3+4”试点项目2024届学生须参加考试。五年制高职学生是否参加考试,由各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考试内容、方式、时长及配分
三、考试时间
2023年11月中旬。
四、组织实施
(一)考点设置
注:各市教育局可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增减或合并2023中职会计技能考点学校。
(二)考试组织
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中职学考办公室负责考务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招考系统负责具
体实施。专业委员会负责协调本专业类有关考点院校,协同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考部门完成本专业类专业技能考试。考点学校应组建技术团队,加强考试平台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三)考场安排
由各市教育局会同考点学校安排考试场次,每个考点学校可安排1天时间,分上午、下午两个批次完成技能考试工作。考点学校原则上每个考场的人数限制在45人以内(并设有3-5台备用考试机器),同一批次技能考试可设置2至10个考场。
(四)评分方式
“会计电算化”和“基础会计实务”两个项目均通过信息化综合实训平台进行考试,系统自动评分。考试期间,由考点安排1名机房人员、1名网络维护人员,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老师;每个考点由学考办安排1名巡考人员。
五、考试考点环境、设备配置要求
详见《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会计类技能考试考点建设标准(试行)修订稿》。
六、考试样题及评分标准
(一)会计电算化
1.考试样题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账套的设置、系统初始化,完成固定资产模块、工资模块、总账模块、报表管理模块的操作任务。时间60分钟,总分50分。
2.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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