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决定对⾃考部分本科段专业的报考条件进⾏调整。
  我省将汉语⾔⽂学、英语、经贸英语、英语翻译、⽇语、经济法学、法律、律师、营养⾷品与健康、⼯程管理、药学、中药学等⼗⼆个本科段专业的加考课程取消。凡经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可以直接报考上述各专业。其中,药学和中药学两专业除取消加考课程外,其余报考条件仍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等教育⾃学考试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报考条件的通知》(苏教考⾃〔2008〕24号)的有关要求执⾏。另外,中药学专业(本科段)加考课程取消后,专业考试计划略作调整。
  从2009年12⽉起,各专业毕业审核⼯作按调整后的⽅案进⾏。考⽣在2009年12⽉前按原计划要求已经通过的加考课程,⾃学考试承认其课程及学分,记⼊毕业档案,但不能替代本专业的其他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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