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承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条件
    中医医学的发展至今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尤其是随着“中医药”被纳入联合国卫生组织“卫生保健药物清单”,以及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医药事业政策的支持,使得中医医学越来越受到全球社会的关注。
    鉴于此,为了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中医师承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条件》,以明确助理医师应达到的要求并表彰其专业能力。
    一、申报资格
    1.报人应具有正规的中医医学本科大学学历,并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注册证书》和《中医药执业资格证书》。
    2.业时间不超过5年,可凭其他材料提出申请。
    3.熟悉城市中医医疗服务标准,以及相关政策和知识。
    4.有良好的态度和服务意识,有意识维护患者的权益,确保医疗质量。
    二、考核办法
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申报人须通过以下方式综合考核:
    1.论考试:考试范围为《中医医学基本理论》、《中国中医药学》及本人学习的中药学、针灸学、按摩学、取穴学等相关科目,答题形式有多选、判断和简答三种,理论考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者及格。
    2.临床训练: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承报执业实习临床训练,并取得相关证明,由实习机构评估并出具考核表,取得良好训练考核结果者及格。
    3.实践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医学知识、素质和技能的综合考核,考核流程为讲座形式的病例分析、中药配方和技术操作等,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者及格。
    三、培训要求
    1.执业实习期间,申报人须对临床问题有较深入的认识,能熟练掌握中药配方、针灸、拔罐等技术,具备病情诊断、及药物使用方面的基本技能。
    2.报人应熟悉中医讯息处理系统,具备较强的病例分析能力,可以使用中医诊疗内部管理软件,能够熟练的进行中药药效评价和中药处方。
    3.报人应根据自身承报的临床实习报告,分析中医草药、针灸、拔罐等的经验,提出改进方案,以提高临床效果。
    四、考核评定
    1.报考核结果,由专家小组进行评定,经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签发证书后,方可正式承报考核为助理医师。
    2.报人成绩考核不合格者,可以重新提出申请,重新参加考核,考核结果仍未达标的,可申请第三次考核,第三次考核不合格,可申请重新考核,但不再允许第四次考核机会。
    3.报人考核达标者,可签发《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可申请签发新的证书。
    本《中医师承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后施行,依据本条件有关规定行使相关权利,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
    希望通过本《中医师承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条件》,能够更好地促进中医医学的发展,同时保护患者的权益,共同实现社会绿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