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执业医师报考条件
    参加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分为三类,一类是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一类是国家认可的以师承方式学习的人员;一类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和台港澳居民。
    具有规定学历的学生
    1、具备高等学校中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试用期八十一年的,可以提出申请出席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中医学专业学历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学校中未经评估的中医专业,在年10月31日前入学所注册的非在职学生,毕业后取得学历并在医疗、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3、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备高等学校中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八十二年的;具备中等专业学校中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八十五年的,可以出席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4、七年制中医学临床硕士和八年制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的临床实践训练的,以及中医学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的,可以申请在毕业当年申请参加中医执业医师考试;
    5、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无法录取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格考试。
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师承和确有专长考生
    1、《执业医师法》施行以前的人员
    (1)在年6月26日前已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年和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2)在年6月26日前已经地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定为绝无专长并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获得有效率行医资格的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提出申请参加考试,年和年未提出申请出席资格考核的除外。
    2、《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后的人员
    (1)师承人员提出申请出席中医医师资格考试,须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备同等学历;具备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的师承关系合约和《出师合格证书》;已连续跟师自学八十三年,提出申请出席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可于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八十二年;提出申请出席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可于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八十一年。指导老师必须具备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供职资格,并专门从事临床工作二十年以上;
    (2)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十年以上,并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确认医术有专长;
    (3)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工作八十五年的师承和绝无专长人员,可以提出申请出席中医医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