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道家思想对张怀瓘书法美学理论的影响
【摘 要】张怀瓘是盛唐最杰出的,也是整个中国古代美学史上非常重要的书法美学思想家。无论是他提出的书法是“无声之音”的书法美的本质论,还是“师法自然”的书法创作论,亦或是近乎“道”的境界的以“神品”为最高标准的书法美学鉴赏论,都深刻地体现着道家思想对其书法美学理论的影响。
【关键词】道家;张怀瓘;书法美学
“书法是以汉字为物质载体,以笔力、体势、章法为表现手段,创造意境、抒发性情的一种艺术形式。”由于汉字文字表意的特征和书写工具毛笔的特殊性,加之政治、文化等多种社会因素多方面的影响,唯有中国,将文字的书写演进成为一门艺术。迄今为止,书法在中国的历史已有近2000年了(仅以把文字的书写性发展到一种审美阶段而言)。道家思想是战国时期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道家学派的主要理论和观点。老子提出的道家思想中至高的“道-美”、“见素抱朴”的“贵真”的美的哲学主张和庄子的“逍遥游”的“体道”的美感论均代表着中国古代美学朴素的美学主张。发展到庄子的美学思想中对于艺术美的阐释,“道”的高度亦是艺术美所期望达到的理想境界。书法作为这样一种土生土长的中国艺术,自然亦是深受其影响。
张怀瓘,是盛唐最杰出的,也是整个中国古代美学史上非常重要的书法美学思想家。这主要表现在他的著作之丰富是空前的。这主要有:《书断》三卷,《书议》、《书估》、《六体书论》、《评书药石论》各一卷,此外,还有《玉堂禁经》、《文字论》、《论用笔十法》等。另外,他的理论体系之完整是空前的。其《书断》一书,上中下三卷,史论结合,不仅记述详尽,而且评价精当。然而最重要的一点是,他的美学思想之深刻也是空前的。这不仅表现在他对不同朝代、不同书体的艺术作品多样性审美趣味的分析上,还表现在他一改魏晋飘逸、阴柔的书风,而建立起盛唐壮美的书法审美理想。而道家思想,恰是决定其书法美学理论达到如此高度的核心作用力。以下分别从张怀瓘书法美学理论中关于书法的本质论、创作论、鉴赏论三方面来阐释道家思想对其的影响。
一、“无声之音”的书法美的本质论
老子的基本思想即是“道”。“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思想范畴。“道”主要具有两个方面的意义:其一,“道”为宇宙本体,是天地万物之源起。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由“道”生出“道”之元气,然后生天地,然后生天地人,然后衍生万物就是这个道理。其二,“道”为宇宙规律,万事万物莫不按照“道”的规律而运行。同时,“道”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它渗透在每一具体事物中,又是维持该事物平衡与变化的内在力量。它展示的是最原初的规律,是最自然无为的状态。这是关于“道”的本质的阐释。“道”是至高至美的,而这种至高至美是它自身无法用任何方式让人明白而人也无法用语言表达清楚的。正如庄子《知北游》中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道”之微妙庄子亦不可说,只能通过寓言故事来传递某种精神,还需体道者去用心体会。“道”是无,又是有,其有无之辩全靠体道者心之所悟了。老子提出“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的观点,是对道美的诠释,也是道家学派对艺术最高美学境界的概括。
张怀瓘的书法美的本质论显然受到道家美的哲学思想的影响,他提出书法是“无声之音”、“无形之相”。他说:
无物之象,藏之于密,静而求之或存,躁而索之或失,虽明目谛视而不见,长策审逼而不知,岂徒倒薤、悬针、堰波、垂露而已哉,是知之也。(《评书药石论》)
翰墨及文章至妙者,皆有深意,以见其志,览之即令了然。若有会面,则有智昏菽麦,混白黑于胸襟;若心悟精微,图古今于掌握,玄妙之意,出于物类之表;幽深之理,伏于杳冥之间。岂常情之所能言,世智之所能测?非有独闻之听,独见之明,不可议无声之音,无形之
相。(《书议》)
深识书者,惟观神彩,不见字形。若精意玄鉴,则物无遗照。(《文字论》)
在张怀瓘看来,书法亦是通“道”的。张怀瓘认为书法是“无物之象”,“虽明目谛视而不见,长策审逼而不知”。书法之美,美在神彩。甚至认为“深识书者”,只是欣赏书之“神彩”,连字形都给忽略了。而书法的这种神彩之美,非“深识书者”不能体会,它不仅要求欣赏者(审美主体)有很高的书法艺术的素养,还需“心悟精微”。这是一种很高的“心领神会”的境界,是一种体道的状态。庄子也说到庖丁解牛“不以目遇而以神遇”这两种体道的思想可说是一脉相承的。
二、“师法自然”的书法创作论
美学论文道家的“道”是宇宙万物的本源,是一切物质之源起,是万物本真的原初状态。《道德经》是这样阐释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可以说,“道”就是一种最朴素自然的原始状态。老子论“道”经常将“道”与自然联系在一起。他说: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五十一章》)
此“自然”并非指自然界的自然,乃是一种生命原初的存在状态,是对“道”的存在状态及其运行状态的描述。自然,它既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规律和法则。而张怀瓘的书法创作理论,正是遵从了这一法则。他说:
草书伯英创立规范,得物象之形,均造化之理。(《书议》)
是以无为而用,同自然之功;物类其形,得造化之理。(《书议》)
探于万象,取其玄精,至于形似,最为近也,字势生动,宛若天然,实得造化之姿,神变无极。(《六体书论》)
善学者乃学之于造化,异类而求之,固不取乎原本,而各逞其自然。(《书断》)
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衍生出的即是一种朴素天然的“贵真”的美学趣味观。“真”就是自然,是存在的本来面貌。张怀瓘认为书法之美乃在于得“造化之姿,逞其天然”,无论是说书法对于汉字的诠释在于展其形体之美,舒其自然灵动变化之妙,还是说创作者创作时那种自然无为
无欲无念的“神游”的状态,都是还原自然原初的大美,还归生命原始的生气与灵动。这种“无为”的书法创作论是建立在极高的艺术技巧的基础之上的,张怀瓘的书法创作论的高度是凌驾于高超的书法技巧之上的。只有“无为”,才能“无为而无不为”,呈现书法同于自然之真美,同时超脱自身的局限,而达到自身的自然之态。这是秉承“道-真”的朴素的美学主张,即是合于道家思想的书法创作论。
三、分“神”、“妙”、“能”三品的书法鉴赏论
汉魏及唐是书法的大繁荣时期,中国书法史上最杰出的书法家多在这段时期出现,如张芝、蔡邑、王羲之、王献之、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张旭、怀素、颜真卿、柳公权等等不胜枚举。书法理论亦是日渐成熟,大量出现。到唐代时,无论是书法家、书体、书品还是创作风格、流派,在唐代的书法理论研究中都趋于系统和完善。代表就是孙过庭的《书谱》和张怀瓘的《书断》。而张怀瓘最突出的一点即在于他在《书断》中将书法作品的品评等级明确分为“神”、“妙”、“能”三品,这种品评的区别,反映了书法艺术领域中审美鉴赏的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