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论文审美”与“炫美”的辨析
【摘要】美之所以能称为美,取决于一个人对外部空间的和时间的感知。本篇文章主要从时尚美学中“审美”与“炫美”的定义、表达形式、社会形态等容来对其进行辨析,以期对这两个概念有所把握和了解。
【关键词】:审美;炫美
美学一词来源于希腊语aesthesis,最初的意义是“对感观的感受”。18世纪由德国哲学家鲍姆嘉登的《美学》一书的出版,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正式宣告成立。从美学诞生至今,关于美学的定义可谓是众说纷纭。归纳起来,主要的定义有五种:美学是关于美的科学;美学是艺术哲学;美学是以审美经验为中心研究美和艺术的科学;美学是关于对美学词汇进行语言分析的科学;美学是关于审美价值的科学。[1]但美学研究,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不能停留在寻一个好像永恒的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美的定义,正如法先生说,“美学不是要追求一个统一的定义,而是看历史上各个美学家是怎样下定义的,更为重要的,是美学是被怎样讲述的。”因此,在辨证地分析“审美”与“炫美”之间的关系时,我们要了解这两者之间的基本概念。
一、美学中的“审美”
审美文化的研究是19801990年代中国美学研究的一个新的理论热点,同时也是20世纪中国美学发展中值得进一步反思的理论课题。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审美是事物对立与统一的极好证明。审美的对立显而易见,体现为他的个体性,审美的统一则通过客观因素对人们心理的作用表现,即在每个时代或阶段,人们所处的环境,或多或少会对人们的审美观造成影响。而现实中,对于审美文化概念的界定与理解,一方面无法回避传统美学和现代美学理论话语的发展变化,另一方面又无法脱离美学发展的当代语境,特别是美学发展的当代语境有可能使审美文化的概念滑入泛文化理解之中。但尽管审美文化概念的涵较为复杂,不同的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和立场看待审美文化,在19801990年代的审美文化研究中,学界对“什么是审美文化”能够达成基本的理论共识,那就是对审美文化概念的理解,基本上超越了以往美学研究的本质主义的理论视角,强调从中西各种审美文化传统中挖掘合适而有效的理论资源,同时在充分参照当代审美文化现象的过程中,走向了审美文化的现象研究和经验阐释。[2]
二、美学中的“炫美”
在清平先生撰写的《时尚美学》一书中写道:“炫”这个时尚之辞在《辞海》中有两层解释:
一是照耀,如光彩“炫”;二是夸耀,如自“炫”其能。在这两层语义中,一般来说,前者常常具有褒义;后者则往往隐含贬义。但时尚美学文化几乎是全面完整准确地承袭了“炫”的这两层含义:从褒义的“照耀”到贬义的“夸耀”。[3]
三、审美与炫美的社会形态
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审美”与“炫美”都属于美学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两大部分,这是个无须多加说明的一个事实。
先说“审美”, 在中国当代美学发展的视野中,大众文化的兴起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的文化现实,其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文化语境、商品化发展的经济环境以及媒介变革的现实促成的。从本质上看,大众文化的兴起其实也是中国当代最重要的审美文化现象,在这个意义上,审美文化研究有着等同于大众文化的成分,因此,在审美文化研究中,强调审美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区别是一种主要的理论趋向。此外,消费文化与商业文化在当代的美学文化研究也是无法避免涉及到的区域。。在我们的生活中,在每个人的一生中,生活的容极为丰富的。审美的活动,审美的文化,审美的现象,可能到处都有,甚至可以说,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天都不可能离开这些审美的活动,审美的氛围。第一个就是自然美,就是对自然界的
审美。随着人类文化的进展,越来越多的自然界的东西进入了我们审美的视野。我们原来强调的一种自然美是山水的秀美,但另外一种我们或许不一定看成是很重要的自然对象的,如某个山石的怪形怪状,有些看起来很怪诞的东西,也可以进入我们的审美视野。第二个是艺术美,这是艺术活动的产物。各个方面、各种题材、各种体裁的艺术作品给我们带来审美的愉快,现在已成为我们每个人生活中间不可缺少的部分。虽然每个人审美趣味不一样,对有些艺术的对象可能有些人喜欢有些人不喜欢,同一个人对有些东西欣赏对有些东西不欣赏,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艺术天地,艺术活动的天地。我们如果真的完全离开了艺术活动,如果全部艺术生活真的都从我们的生活中剥离出去,那我们就很难活下去了。可以说,艺术和艺术活动已经构成了我们现实生活的一种生存状态。第三个,比较偏薄地说,是关于“丑”的审美,“丑”与“美”本身是两个相对的名词,两者似乎没有什么交集处,但是中国的一些雕塑,譬如钟馗、打小人等,这些形象都是很丑、很凶的,看似绝对不会产生美感的。但是我觉得这些是很好的艺术品,传承品,因为它把一种勇猛、恐怖的氛围表现出来,而且这里的“丑”代表的恰恰是正义。除此之外,我们除了对一些服饰、发型、外貌、风景等表象的东西进行欣赏之外,我们也拓展到对于学科的一些欣赏,如数学之美、物理之美等等,这些都是发生在大学校园中。基于此,审美的对象和审美的主体,都是在审美活动中现实地生成
的,形成的,而并不是先有客体,再有主体,然后才来一个活动。审美的客体、审美的对象只能在审美活动中“现实的生成”;审美主体也是在审美活动中才现实的成为审美的主体。譬如文学作品《红楼梦》,雪芹当时和他死后有手抄本,后来有了刻版的,传播围都不是很大。现在是批量的印制,光盘上也有了。将《红楼梦》几厚本放在书架上,旁边再放了物理学的书,或者是哲学的书,等等。如果我们没去读《红楼梦》,或者我们没有把它当文学作品去读的话,那么你很难说它是现实的审美对象,因为它放在那里跟别的文字符号一样都是文字堆在上面,与其他书没有区别。自然美也一样,自然的山水,如山水,看起来当然很美,“山水甲天下”,可如果大家没有对它进行审美的时候,它至少对你来讲不是审美的对象,它的美只有在审美活动中间才能产生。在旁边住的一些农民,每天来来回回走过,他们无暇去看它、欣赏它,熟视无睹,他看到的山水并不是审美对象,不是现实的审美对象。可以总体地说,现在的审美的围已然拓展到多层次、多方面、全维度了,审美实在已经成了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基本的生存方式中必然要有审美活动,没有审美活动,我们也不能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