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项目经理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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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依据:
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
2、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质量手册》
3、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7、《最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实施手册》(当代中国音像出版社 2005年7月版)
第一部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
一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
1、具有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熟悉工程和设计且具有8年以上设计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高级工程师担任。
2、具备决策、组织、领导和沟通能力,能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具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有关项目管理的经济和法律、法规知识。
4、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特殊情况时,由各实体推荐、主管职能部门同意并经院总工程师批准、由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担任。
二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职责:
1.项目经理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条文,在合同条款、院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院工程承包的义务并维护院的权益。
2.组建项目组、决定项目组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形式,选定项目组的主要成员,有效地开展项目工作。
3.主持制定质量、安全、消防、文明施工达标措施,按工程质量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主持制定项目组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述职报告4.组织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和费用预算,对进度和费用进行全面管理,,定期检查,实施有效控制。
5.组织制定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做好同业主的沟通,跟踪设计变更和设计优化进程。
6.组织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及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并根据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处理与业主、分包单位在执行合同中的变更、纠纷、索赔、仲裁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