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规范
一、服务人员基本要求
1、服务人员上班时间仪容(面部、头发、手部)符合规范要求;
2、服务人员上班时间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服务标识,穿着整洁,仪表端庄;
3、服务人员上班时间举止符合规范要求。
二、服务人员岗位要求
1、服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
服务规范2、员工在岗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嬉戏打闹、大声喧哗、吸烟、会客,不得人为中断服务工作,不得在服务区内喧哗、饮食、躺卧;
3、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4、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上,公共场所不得掏指甲、挖耳朵和鼻子、打哈欠、伸懒腰等;
5、对乘客服务时应使用十字文明服务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不讲口头语、粗话;
6、应根据乘客的不同身份使用恰当的称呼用语,如先生、女士、小朋友、大爷、阿姨、同志等,不得使用“喂”、“嘿”、“那位”等不礼貌用语称呼乘客;
7、对乘客服务时,应首先使用普通话,若乘客用方言,则可用同种方言进行交流;
8、需要人工广播时,服务人员须用普通话进行广播,语调应沉稳、圆润,语速适中,音量适宜;
9、处理违章事宜或接受乘客投诉时要态度和蔼、得理让人, 不得讲斗气、噎人、训斥、顶撞、过头及不在理的话;
10、严格遵守各岗位特殊语言要求,如:岗兑零时应按流程规定唱票;
11、对乘客服务时,实行首问责任制;
12、对乘客服务时,应根据需要使用标准的服务用语和服务手势,严禁无声服务;
13、员工严禁在岗上玩手机、MP3 等电子产品;
14、工作台面上严禁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15、员工回答乘客咨询时,要耐心有礼,面带微笑。不得不 理不睬,不得边走边回答、边工作边回答,也不得以摇头、点头等方式回答乘客,应站立或停下手中的工作认真答复乘客,(特殊情况除外)。对自己无法回答的询问,应想办法解决或指引乘客咨询其他工作人员,不得给乘客误导,不得互相推诿;
16、服务人员应监护本岗位内设施、设备的工作状态,发生 故障时及时处理;
17、发生紧急情况时,服务人员应按照应急处置预案执行相关操作规定;
三、岗位要求
1、负责受理乘客对地铁运营服务质量的投诉、建议、意见和咨询,并将乘客意见反映到相关部门;同时接受市民对地铁运营情况监督;
2、接待乘客来电应有礼有节,认真记录,对相关乘客事务按规定转办相关部门处理;
3、接待乘客来访,要热情接待,做好地铁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