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仪容仪表
1、工作时间按要求穿着统一制作的工作服、领带,规范佩戴工作牌;
2、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
3、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
4、夏季不得不穿袜子,不得穿着非正式服装上班;
5、女同志工作时间不得着浓妆,不得戴大耳环、大手镯,不得梳奇异发型;
6、男同志不得留长发,不得蓄胡须或大鬓角;
7、办公场合行走,不得勾肩搭背,不得做不雅动作;
8、不得袖手、背手、插手、卡腰;服务规范
9、仪表端正,做到“坐有坐相,站有站相”;
10、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不得打瞌睡或面带倦容。
二、电话礼节
1、及时接听来电,电话铃响不得超过四声;
2、提倡使用普通话;
3、使用标准文明用语,首先报出单位名称及姓名;
4、态度诚恳,声音清晰,保持中等语速,语气真诚,语言简练、易懂;
5、耐心解答来电咨询者的问题,切忌使用粗鲁、不礼貌的言辞,更不得因任何理由未待对方说完就挂断电话;
6、接到上级打来的电话或来电内容比较重要,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并向有关领导及时汇报;
7、如果对方要的不是本人,应礼貌地请对方稍等并立即请相关同事接听电话;
8、不得用办公电话聊天,严禁拨打信息台。
三、待人接物
1、服务用语提倡讲普通话,在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
2、服务态度必须热情和蔼。
(1)接待服务对象时,应当主动打招呼、让座。
(2)对待服务对象,应当做到:领导与众一样,生人和熟人一样,外地人和本地人一样。
(3)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解释全面、不得推托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
(4)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听取,不与其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得与其争吵,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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