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校运动队努力提高训练水平,推动众体育工作的发展,积极参与国内高校的体育竞赛和体育文化交流,丰富学校文化生活、扩大学校影响力。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对在我校体工作和体育竞赛中,辛勤付出劳动,为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和教师进行一定的补助和奖励,以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竞赛奖励
1.学生竞赛名次奖(单位:元)
名 次 类 别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
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 | 个人 | 专业 | 350 | 250 | 200 | — | — | — | — | — |
公体 | 540 | 420 | 360 | 300 | 240 | 180 | 120 | 60 | ||
集体 | 专业 | 3000 | 2000 | 1000 | — | — | — | — | — | |
公体 | 4000 | 3000 | 2000 | 1500 | 1000 | 1000 | 800 | 800 | ||
全国师范系统比赛 | 个人 | 720 | 560 | 480 | 400 | 320 | 240 | 160 | 80 | |
浙江省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 个人 | 1350 | 1050 | 900 | 750 | 600 | 450 | 300 | 150 | |
集体 | 5000 | 4000 | 3000 | 2000 | 2000 | 1500 | 1500 | 1500 | ||
2.破纪录奖励
破浙江省大运会记录奖励1000元,破浙江省高校记录奖励2000元,破全国高等师范院校记录奖励2000元,破浙江省记录或全国大学生记录奖励5000元,破全运会记录奖励8000元。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3.新达等级运动员奖励(在校训练就读学生)
健将:3000元;一级:1000元。化妆比赛
4.新达等级裁判员奖励(在职教师)
国际级:6000元;国家级:3000元。
5.教练员奖励
个人项目:教练员按所带运动员奖金总和的50﹪发给。
集体项目:主教练按所带运动员奖金的50﹪发给,助理教练按主教练奖金的70﹪发给。
二、运动员、教练员假期集训补贴
1.运动员假期集训,每人每天补贴30元。
2.教练员假期集训,每人每天补贴60元。
三、工作人员参加校内体竞赛工作的补贴
1.组织编排补贴
校田径运动会的人员,一次性补贴2000元/项
其他项目比赛的人员,一次性补贴300元/项
2.裁判员补贴
教师裁判员补贴:校田径运动会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补贴150元,其他项目每人每天补贴100元。
学生裁判员补贴: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设定,校田径运动会比赛期间参加裁判工作的学生每
人每天补贴15元;篮球、排球、足球项目补贴1000元/项;其他项目均补贴600元/项。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进行裁判等级考核的比赛,学生裁判员补贴不予发放。
四、教练员、运动员外出比赛服装、运动鞋补贴
1.运动员外出参加比赛服装及运动鞋,每人限报200元,使用期1年。
2.参赛必须的其它用品,如护膝、护腕、护踝、化妆品等原则上予以全额报销。
3.教练员带队外出比赛,服装、鞋补贴费每人600元,使用期1年。
4.每年限报一次。
五、说明
1.代表队外出比赛需经校体委批准同意,未经同意的代表队外出比赛,经费一律自理。
2.各队在比赛结束一周内,将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和比赛总结交
体委备案,方可报销比赛经费。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3.假期训练,教练员必须提前15天填写《运动队集训申请报告》,制定训练计划和比赛目标,并附运动员名单,提交校体委审核批准,方可发给训练补贴。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4.外单位借用我校运动员和教练员取得名次,由借用单位负责奖励,我校不再单独奖励。
5.教职工代表学校参加省内外比赛的奖励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六、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规定解释权属校体委
浙江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一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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