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表演(模特服装表演、平面模特展示)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及目的
1.竞赛项目
本次比赛设模特服装表演、平面模特展示两个项目,男女不限,比赛均为个人项目,两个项目不可兼报。
2.竞赛目的
通过比赛,进一步提高平凉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强模特专业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风采,检验教学效果及选手的专业能力,展示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成果;同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2015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
二、参赛要求
(一)中职学生模特服装表演
1.选手条件:选手必须是中职学校在校学生,选送参赛模特,男女不限,各校根据实际情况挑选模特;男性模特身高178cm左右,女性模特身高170cm左右,三围符合标准,身材比例匀称、气质好、形象佳,具有一定的着装表达能力和自我风采展示能力。
化妆比赛
2.模特服装表演竞赛内容
(1)泳装表演展示;
(2)生活装表演展示;
(3)礼服表演展示。
3.模特服装表演选手须自备泳装、生活装、礼服各一套(泳装要求“三点式”),颜个人自定,袜子,高跟鞋须自备。
4.模特表演竞赛音乐自备(赛前用U盘将所用音乐交大赛工作人员按顺序拷录,自留备份)。
5.模特参赛代表队可安排一名化妆师,负责本代表队选手的化妆与发型设计和选手的更衣与保管等事宜。其化妆与发型用品自备。
6.基本评价内容:体态条件、表现力、气质、创造力、艺术感觉、职业意识。
(二)中职学生平面模特展示
1. 选手条件;选手必须是中职学校在校学生,选送参赛模特,性别不限,要符合以下条件:男性模特身
高175cm左右,女性模特身高165cm左右,身材比例适中,四肢动作协调;有良好的表现力及镜头感,青春健康、五官端正有个性,皮肤细腻光洁,没有明显的瑕疵。
2.平面模特展示竞赛内容:
(1)基本条件测量形体展示(泳装展示);
(2)自选服装造型表演展示(1分钟pose连拍展示);
(3)主题情景展示(抽签确定展示内容);
通过手机、手表、戒指、项链、雨伞、丝巾、背包、帽子、ipad、排球、羽毛球拍等物品诠释主题内容。用品自备。
(4)礼服展示
3.平面模特展示选手需自备泳装、生活装、礼服各一套(泳装要求“三点式”),颜个人自定,袜子、高跟鞋须自备。
4.平面模特展示竞赛音乐自备(赛前用U盘将所用音乐交大赛工作人员按顺序拷录,自留备份)
5.模特参赛代表队可以安排一名化妆师,负责本代表队选手的化妆与发型设计和选手的更衣与保管等事宜。其化妆与发型用品自备。
6.基本评价内容:体态条件、表现力与台风、气质、创造力、职业意识。
三、赛场规则
1.各代表队除化妆师外可选派1名工作人员进行候场区的更衣,负责本队选手的财物安全,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候场区。如违反赛场规定,候场区工作人员有权将其劝出赛场。
2.参赛选手一切物品有各参赛代表队负责,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3.进入赛场的所有人员严禁在赛场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以保证赛场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4.参赛选手、领队、指导教师及大赛工作人员须凭有效证件按规定进入赛场。
5.媒体记者进入赛场必须提前申请,经过比赛执委会批准后,方可凭有效证件入场,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影响比赛正常运行。
6.赛场内严禁吸烟,不得喧哗打逗,严禁随意走动。
7.所有人员要自觉维护赛场安全,如遇特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
8.所有人员要爱护赛场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维护赛场环境卫生。
9.除现场评判人员及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10.本解释权归大赛执委会所有。
四、评分标准
1.模特服饰表演项目评分标准:
比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评审委员评分。
评委根据以下评判内容综合评定的成绩。
(1)有较好的形象和体态条件,外形条件符合行业标准。
(2)能够准确把握所着服装的服饰语言,并能充分展示服饰文化内涵。
(3)能够掌握T台表演技能,节奏准确,动作协调,有较强的舞台表现力。
(4)有较好的镜头感,有较好的造型和造型变化能力,具有面部表情、肢体表情的控制和表演能力。
(5)具备较强的职业意识和创造性。
2.平面模特展示表演项目评分标准:
比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评审委员会评分。
评委根据以下评判内容综合评定的成绩。
(1)有较好的形象和体态条件,整体形象较好。
(2)能够准确把握所着服饰的表达语言,并能充分展示服饰文化内涵。
(3)台风、步态、神态、面部表情以及音乐的配合协调,舞台表现力强。
(4)有较好的镜头感,有较强的造型和造型变化能力,具有面部表情、肢体表情的控制和表演能力。
(5)具备较强的职业意识和创造性。
五、报到
1.报到要求:
(1)请参赛选手按日程安排前往赛点办理注册报到手续。
(2)报到时选手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参加保险单据证明及大赛组委会发的参赛证。
2.报到地点:
3.报到时间:
4.联系人:
六、竞赛项目和竞赛日程
比赛内容分段进行;形体测量(身高、体重、三围、肩宽、上下肢差)、模特服装表演竞赛、平面模特展示竞赛。竞赛日程由赛点安排。比赛顺序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七、竞赛须知
(一)领队、指导教师须知
1.认真学习大赛规程,如有不明之处,向执委会咨询。
2.各领队、指导教师要做好本队参赛选手的各项准备工作,尤其是参赛选手的思想工作。
3.各领队、指导教师在大赛期间要着装整洁,凭有效证件进出赛场和参加各项活动。
4.根据比赛日程安排及要求,准时有序地组织本队选手参赛,确保选手准时参加各项比赛。
5.各领队、指导教师要服从赛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赛场安全,如有问题须由领队统一向赛点执委会提出。
6.各领队应按要求准时参加领队会议,并认真向参赛选手传达领队会精神,妥善管理参赛选手的日常生活及安全,确保选手遵守大赛各项规定。
7.各项领队及指导教师在大赛期间要确保通信畅通。
8.各代表对要的提前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各种必备的保险。
9.各代表对全体成员要发扬团结、协作精神,树立良好赛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