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公司秩序管理服务专业管理工作方案
1.秩序管理服务内容
1.1 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1.2 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
1.3 执行小区内安全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工作及巡查时协助记录维修事项,如:照明、漏水等;
1.4 结合小区特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1.5 进出小区各种车辆管理有序,无堵塞交通现象,不影响行人通行;
1.6 小区停车有专人疏导,管理有序,排列整齐;
1.7 非机动车辆有集中停放场地,管理制度落实,停放整齐,场地整洁;
1.8 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9 及时处理小区内各突发事件,必要时疏散人员,及时汇报物业管理部门并做好记录;
1.10 检查小区设施是否完好;
1.11 负责停车场区域的巡查、管理,保证车道畅通,设备、工具装卸区的车辆、人员管理;
1.12 检查进口设备、工具及非开放时段进出人员的凭证,负责人员登记工作;
1.13 监督小区内装修项目的施工,装修人员的出入登记,装修工具物料的出入登记。
2. 门岗服务
2.1 门岗值岗时要认真、负责,在管理区域门岗实行24小时立岗秩序管理服务;
2.2 在指定位置,指定面向立岗,严禁脱岗;
2.3 立岗姿势端正,面带微笑行注目礼,热情回答询问,禁止与他人闲聊。
2.4 外来人员进出管理
2.4.1 装修施工人员应到秩序管理服务处办理手续,经核对身份后佩带《施工人员出入证》,方可进入管理区域,离开管理区域应交回《施工人员出入证》;
2.4.2 对装修施工人员进出状况,每天下午5:00核对一次,保证人、卡数量相符;
2.4.3 非开放时外来人员,应到秩序管理服务处办理手续,佩带《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管理区域。
2.5 物品进出管理
2.5.1 非开放时大件物品应凭业主签发的出门证,经核对物品名称、数量准确无误后,方可放行;
2.5.2进入管理区域的装修材料或货物在指定地点卸货,20:00-次日7:00放行。
2.6 机动车辆进出、停放管理
2.6.1 对机动车进出管理域区实行出入证制度、登记制度和收费制度,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污染物品的车辆进入管理区域。
2.6.2 向进入管理区域的车辆发放《临时停放证》,放在车辆左侧挡风玻璃后,并做好记录。
2.6.3 地面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并做好车辆状况检查,发现漏油、破损等缺陷立即提示车主,并向管理处报告,做好记录。
2.6.4 对于外来车辆实行计时收费制度。
2.6.5 车辆驶出小区时,收回停放证,并按停放时间收取停车费,做好记录。
2.7 地下车库管理
2.7.1 车辆凭管理处所发《停车证》进出车库;
2.7.2 无《停车证》车辆,应经管理处同意后方可进车库,但不得占用业户车位;
2.7.3 督促进车库车辆遵守车库内禁令标志,不得在车库内学习驾驶和洗车;
2.7.4 保持车库及车库出入口清洁、通畅;
2.7.5 经常到车库内巡视,发现问题应作好记录并向小区经理报告;
2.7.6 车库内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2.7 便民服务
2.7.1遇业主携带重物需帮助时,请业主将重物暂放在指定点,用对讲机通知巡视岗为业主提供搬运服务;
2.7.2接到业主通知,要求代叫出租车时应为业主提供叫车服务。
3.巡岗服务
3.1管理区内实行全年365天24小时全天候秩序管理巡视服务,确保每小时巡遍全部公共区域。
3.2 区内巡视
3.2.1 巡视前检查和佩带好对讲机、电筒、笔和巡视记录表,并随身携带装小件垃圾的塑料袋;
3.2.2 巡视内容:走道清洁,公共场所、照明、消火栓、机房、门、窗、装修现场等;
3.2.3 按秩序管理服务处指定的巡视路线巡逻,巡视记录中应记载发现情况及时间。
3.2.4 客户需要帮助时,应及时提供服务或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处理;
3.2.5 发现可疑的人和异常的事、物,通过对讲机及时报告,并迅速查明情况,严密监视;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3.2.6 发现装修违规情况,立即向客户指出,及时阻止,并报告管理处做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