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物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科物业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业主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金科物业管理公司及其所属物业管理项目。
第三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金科物业管理公司设立以下组织机构:
(一)总经办:负责全面协调各部门工作,领导并监督公司整体运营和管理工作。
(二)综合部: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
(三)客服部: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客户服务工作。
(四)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及财务会计工作。
(五)技术部:负责项目设备维护保养及安全管理工作。
(六)市场部:负责项目的市场开发及营销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设立相应的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章 服务内容
第八条 金科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障物业项目的日常管理秩序。
(二)维护项目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
(三)服务咨询及报修受理。
(四)安全管理和维护。
(五)小区环境日常保洁、绿化及植物养护。
(六)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及维修。
(七)业主委员会工作的配合和支持。
第九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标准和责任义务。
第四章 业主权益
第十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提供充分的信息公开,允许业主参与物业管理决策等。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促进与业主的沟通和协作。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组织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并接受业主监督。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安全教育
及演练。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制定整改计划。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保安人员,确保项目的安全。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做好财务记录和报表工作。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依法开展物业费收缴工作,并及时向业主公开物业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监督管理是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接受监督并接受监督。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接受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如通过业主代表大会等形式。
第八章 处罚条款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公司如违反本制度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如警告、、责令整改等。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公司如导致业主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金科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金科物业管理公司。
以上是金科物业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