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物业管理,维护小区和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小区的所有业主、住户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 物业管理的目标是为小区的所有住户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居住环境。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第四条 物业管理应贯彻“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坚持服务至上的原则,积极倾听业主意见,及时做出回应和处理。
第五条 本管理制度由物业公司制定并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
第六条 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 小区安全管理
第七条 物业公司应聘请专业保安公司负责小区的安保工作,保证小区内的安全。
第八条 物业公司应配备24小时值班人员,负责小区的巡逻、监控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九条 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活动,提高住户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 住户应遵守小区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公共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得随意停放车辆。
第十一条 如发生火灾、水漏等突发事件,住户应立即报警并协助物业公司进行处置。
第三章 小区环境管理
第十二条 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小区的环境清洁工作,保持小区内的卫生整洁。
第十三条 住户应妥善管理自己的垃圾,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分类和投放。
第十四条 物业公司应建立绿化养护制度,定期修剪树木、修缮花坛、清理草地,保持小区内的绿化环境。
第十五条 住户应爱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绿化,不得随意破坏或侵占。
第十六条 物业公司应建立噪音管理制度,对存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噪音行为进行处罚。
第四章 小区设施维护
第十七条 物业公司应定期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 住户如发现公共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物业公司报修。
第十九条 物业公司应建立设施维修档案,记录设施维修情况和维修工作的时间和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公司应与相关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设施的维修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