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标准
秩序维护人员:[(小区人、车出入口数量*3+监控室数量*3+班长*1*3+主管*1*1+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人*3)]*4/3
保洁人员: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人
23万平米的物业,就要有工程维修队了,所以相应的维修工具和小型维修设备都要齐全的。
    保安的数量要看有几个出入口,根据出入口的数量、安排的班次来确定门卫的保安数量,还要加上巡逻保安;约20人左右。
    保洁的数量人均8000——10000平米设1人,另外加上广场的、替班的;约28——30人。
    维修人员至少要6——10人,否则不用说维修,就是每日的巡查你都安排不了。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售楼中心,保安、保洁、接待)
服务分部管理手册
第五节 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处罚条例
固定资产责任人?
第一条 直接责任者,是指直接使用者或负有保管固定资产责任的员工
第二条 直接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固定资产造成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班长或代班长;
第三条 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固定资产造成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或主管助理;
第四条 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固定资产的监管负重要领导责任的财务管理人员。
固定资产的损坏与丢失?
第五条 自然损失:固定资产自然损坏的(非人为因素),部门主管应在三天内书面报告原因,经库房管理员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后,以旧换新;
第六条 人为损坏:
      1.轻度,即不影响正常使用;
      2.中度,即可修复后正常使用;
      3.重度,即无法修复。
第七条 固定资产丢失:是指直接使用者或负有保管、管理固定资产责任的员工和管理人员,不能证明固定资产的去向,即为固定资产丢失。
固定资产的损坏与丢失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损坏
      1.人为损坏:1)轻度,按原价10%赔偿;
                  2)中度,按原价30%赔偿;
                  3)重度,原价赔偿。
      2.固定资产的丢失:按原价赔偿。
      3.固定资产丢失的赔偿责任:
1) 价值50元以内,由直接责任人全额赔偿;
2) 固定资产的丢失价值50元以上(含50元),100元以内,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原价的80%,直接领导责任人赔偿20%;
3) 固定资产的丢失,价值100元以上(含100元),200元以内,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原价的60%,直接领导责任人赔偿25%,主要领导责任人赔偿15%;
4) 固定资产的丢失,价值200元以上(含200元),1000元以内,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原价的50%,直接领导责任人赔偿30%,主要领导责任人赔偿20%,重要领导责任人赔偿10%;
5) 固定资产的丢失,价值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二章 行为规范及责权规定       
第一节 行为规范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一.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在思想上、言行上与公司保持一致。时刻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声誉,不做有损公司利益、有损公司声誉的事。
第二条 顾全大局,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第三条 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身先士卒、以身作则。
第四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员工应一视同仁。
第五条 尊重员工、尊重他人。关心员工生活,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与解释工作。
第六条 要正确评价自己,摆正位置。要尊重客户、尊重同级。
第七条 讲正气、讲道德、讲文明、讲团结、讲合作,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第八条 加强自律,接受监督。有违纪违规行为,应主动检讨,并按规定接受处罚。
第九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
第十条 爱岗敬业,不计个人得失。
二. 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条 服从管理,听从调遣,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吃苦耐劳、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