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车辆驾驶员管理办法
____年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驶的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
第三条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法治原则,依法严格执法,注重普及教育和宣传,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推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
第五条 车辆所有人、驾驶员和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责任,接受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管理、便利服务、公开透明、创新发展的原则。
第七条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应当注重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并保护车辆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八条 车辆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登记、上牌,办理车辆查验和保险等手续,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环保要求。
第九条 车辆所有人应当定期检验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和环保排放,通过合格检验后方可继续行驶。
第十条 车辆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活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
第十一条 车辆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车辆必备的安全设备,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 车辆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车辆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十三条 车辆所有人应当依法按时缴纳车辆税费和交通违法。
第十四条 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车辆的查处力度,及时处理无牌无证、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 驾驶员管理
第十五条 驾驶员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按照规定驾驶相应类型的车辆。
第十六条 驾驶员应当严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不得酒驾、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驾驶员应当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十八条 驾驶员应当定期参加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第十九条 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驾驶证换证、补证等手续。
第二十条 驾驶员应当保证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符合要求,严禁擅自改装或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信号,礼让行人,文明驾驶,不得违法抢行、闯红灯、逆向行驶等。
第四章 处理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在驾驶证、书上作出相应记录。
第二十三条 对严重违法的车辆和驾驶员,可以采取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注销车辆登记证书等措施。
第二十四条 对涉嫌犯罪的车辆和驾驶员,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车辆和驾驶员,将在媒体上公布,严重者将被列入不文明驾驶黑名单。
第五章 监督和支持
第二十六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日常监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
打击力度。
车辆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车辆及驾驶员的信息管理系统,提供车辆和驾驶员查询、违法处理等便民服务。
第二十八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大投入力度,改善道路交通设施,提高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对于在本办法实施前已经登记、上牌的车辆及驾驶员,适用本办法之前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所有。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现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