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辆管理制度(集合12篇)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
    一、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小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车资源,确保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创造一个优美、宁静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设定专职车辆管理员,对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姓名、房号、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颜、等),对登记备案的业主(使用人)车辆,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给出入大门通行证,通行证每年度换发一次。
    2、小区机动车辆泊位分为地下车库、地面车库、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对已出售给业主(使用人)的车库或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费;对无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车位,实行有偿租用,地下车库或车位的月租费,根据市场价核定,不另收管理费;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参照《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即:住宅小区业主
(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月费每辆100元整、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车包月费每辆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费;对在小区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小时的,每辆每4小时2元整,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24小时)停车服务费,每辆超过6元的,按6元收取。对长期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人),小区管理处应每年与其签订一次租用合同。
    (因各地收费政策和标准不同,仅作参考)
    3、对已出租的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出已出租的标识,并设有专人管理,阻止和劝解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地面可出租的车位,优先出租给就近居住的业主,如就近业主不租,可租赁给其他业主。
    4、已购置车库的业主,应自觉将车辆停入库内;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车管员指定的地点停放;所有车辆均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尤其禁止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对外来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执勤门岗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发放临时出入证,必要时还应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
    5、拥有车库的业主(使用人)在车辆入库后,应及时关闭车库门;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业主(使用人)离开后,须及时关闭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车管员和保安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应及时通知车主,以防止车内物品失窃。停车场仅提供停车场地,并要求车管员和保安员加强巡视检查,如出现车辆丢失或车内物品被窃,应积极配合车主查并提供其它帮助,但不负赔偿责任。
    6、对业主(使用人)的车辆,车辆管理员应坚持对其车辆的门、窗及外表状况实行日常检查和每月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并做好必要的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
    7、小区道路和停车场严禁学习驾驶、试车,不得无故使用车载报警器,严禁随意鸣喇叭。
    8、对进入小区载有业主的出租车须换证通行,对载有外来人员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夜间22:00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
    9、对从小区驶出并携带较贵重或大量物品的非业主车辆,执勤门岗有权进行检查或要求做出说明。
    10、大型货车、客车原则上不容许随意进入小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进入,因提前申请并征得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同意。
    11、小区应设立机动车辆行驶标识,包括:行驶方向、行驶路线、限速、限高、禁鸣、禁烟火等,业主(使用人)须遵章执行,出入大门应各行其道或先出后进。
    12、车辆管理员和保安巡视员应确保行驶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要做到管理有序,无乱停、乱放车辆的现象。对随意乱停或侵占已购(租)车库、车位业主利益的车辆,实行广大业主舆论监督、保安管制和社区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进行。
    13、对所有进出小区的非业主车辆和出租车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执勤门岗必需在卡上注明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所访业主姓名、执勤门岗姓名,并应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丢失。
    二、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
    1、小区如设有停车棚,应作好明显标记。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按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自行车出入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3、外来人员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
    4、小区治安巡逻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5、业主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单元楼道内。
    三、地下车库(位)管理规定。
    为确保地下车库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车辆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规定,遵守各项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
    2、车库通道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内禁止堆放任何杂物,确保车库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4、车库内必须配备各种安全设施和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地下车库。
    6、禁止任何外来车辆、闲杂人员进入地下车库。
    7、严禁任何货车、卡车、大型车辆进入地下车库。
    8、车辆出入地下车库时,必须按规定的指示标识行使。
    9、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后,必须停放到自己的车库(位)内,严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车库(位),严禁压线停放。
    10、车库内禁止鸣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车库停车标识,禁止涂改或覆盖车库内原有停车的标识和号码。
    11、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后,必须关好车辆和车库门窗。
    12、严禁在车库内清扫、清洗车辆及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13、定时对车库进行清扫,定时打开车库内风机进行通风换气。
    14、定时对车库进行巡逻检查,对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车辆进行纠正。
    15、因过失损坏他人车辆、公共设施等行为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2
    小区车辆进出停放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某某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本小区车辆秩序管理的依据。小区全体住户、外来访客及物业工作人员等必须共同遵守。
    第二条 本办法由某某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 小区固定车位实行有偿使用,固定车位进行公开拍卖。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管理费。
    第四条 物业公司负责停车区域环境卫生及秩序维护工作。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车辆发生的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负责。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 小区安装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所有车辆进出小区须持某某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所有车辆驾驶人员皆应主动配合车管员的指挥引导,不得随意停放,堵塞路面,压台阶,压绿地,造成损失由车主负担。
    第六条 IC卡实行一车一卡制。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 IC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 外来车辆临时进出、停放小区实行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持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车、卡一致,交卡后通行。
    第九条 外来车辆进入、停放小区超过半小时的收取车辆管理费,不足半小时的不收费。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 领取IC卡时需缴押金100元(退卡时退还押金),IC卡遗失或损坏的`,应及时补办。补办时应缴成本费100元。
    第十一条 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
车辆管理办法
    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 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车辆行驶管理
    第十三条 小区设东西两个大门供车辆进出,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