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公务车辆遵照本制度落实,所属分子公司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条  工作职责
1.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公务用车的购置(含租赁)、管理、调配、维修、保养、保险、年检等相关管理工作,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培训和教育。
2.公司资产财务部是车辆作为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设置车辆资产总账及明细分类账、入账登记,按规定及时、足额计提车辆资产折旧,对车辆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公司综合管理部配合公司纪检部门,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第三条  用车范围
1.处理紧急突发的各类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2.办理上级单位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紧急、保密、时限性较强且使用社会车辆难以实施有效保障的公务事件。
3.财务人员赴银行办理现金业务等涉及财务安全的公务活动。
4.接收和传送机密级以上的文件。
5.领导调研、检查、会议等公务活动。
车辆管理办法6.因工作需要,需三人以上共同参加的检查、调研、会议活动。
7.其他确实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生产、经营、保障等活动。
第四条  审批流程
1.先审批后使用、谁审批谁负责。使用人对车辆使用全过程负全责。
2.对于用车范围中列明的均为一般性公务活动,由用车人在OA系统中按照一般业务提交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主任逐一审批完毕后方可安排用车。
3.如因需要周末使用车辆或车辆离京的,由用车人在OA系统中按照车辆周末、离京提交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主任、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逐一审批完毕后方可安排用车。
4.法定节假日期间,原则上对公务用车进行封存。确实因工作需要,由用车人在OA系统中按照法定节假日提交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主任、主管领导、总经理逐一审批完毕后方可安排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