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范本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厉行节约,提高用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配备的所有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职责与权限
(一)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制定公务车辆的使用计划和调度安排,安排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车辆资料及驾驶员管理。
(二)驾驶员:负责公务车辆的驾驶工作,确保安全、合法驾驶车辆,保养车辆,及时上报车
辆故障。
(三)车辆使用单位:负责公务车辆使用的具体事项,按照使用计划和调度安排合理使用公务车辆。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计划
(一)车辆管理部门按照本单位工作需求和用车上报情况,制定每月的公务车辆使用计划,并报经办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公务车辆使用计划应明确使用车辆、使用日期、使用事由、使用路线及预计行驶里程等内容。
(三)车辆使用单位根据公务车辆使用计划,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使用特定车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或调配公务车辆。
第五条车辆调度安排
(一)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公务车辆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车辆调度,确保车辆的有效利用率和
高效工作。
(二)车辆调度安排应注意安排合理的行驶路线,充分考虑路况、交通拥堵情况,确保车辆的安全、高效使用。
(三)车辆调度安排应提前通知使用单位及驾驶员,告知具体的使用时间、地点和要求。
第六条车辆维修保养
(一)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
(二)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刹车油、轮胎等情况,及时上报并协助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维修保养。
(三)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维修保养档案,记录车辆的保养情况、维修费用等内容。
第七条公务车辆使用登记
(一)车辆使用单位在使用公务车辆前,应填写使用登记表,明确使用时间、事由、使用人员等信息,并按规定主管领导审批。
(二)驾驶员在使用公务车辆时,应及时将使用登记表交车辆管理部门备案。
(三)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统计并备存车辆使用登记表,以备参考和核对。
第八条车辆油料管理
车辆管理办法(一)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统计车辆的油料消耗情况,确保油料的合理使用。
(二)车辆使用单位应按规定将车辆油料消耗情况及时上报给车辆管理部门。
(三)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统一的油料购买、消耗和结算制度,确保油料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九条违章处理
(一)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处理,并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
(二)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进违章处理情况,督促驾驶员按照规定处理。
(三)对于多次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车辆管理部门可暂停其驾驶资格,并做出相应处罚。
第十条合理用车与节约用车
(一)车辆使用单位应合理安排使用车辆,尽量实现多人共乘,节约公务车辆使用。
(二)车辆使用单位应加强对车辆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车辆的爱护意识,避免因驾驶不当导致车辆损坏。
(三)车辆使用单位应鼓励并制定奖励机制,对于有节约用车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一条附件
(一)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
(二)公务车辆维修保养计划
(三)公务车辆油料消耗统计表
以上所列为本办法的附件,具体内容及格式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本单位负责。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报经办领导签署。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范本(二)
是指针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公务单位使用公务车辆进行监管的一系列规定。具体规定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公务车辆的购置标准和管理:规定公务车辆的购置标准和管理程序,包括车型、座位数、配置要求等。购置必须符合实际需要,审批程序严格。
2. 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和限制:规定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明确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哪些情况下禁止使用,以及如何合理安排车辆使用。
3. 公务车辆的调度和配备:规定公务车辆的调度和配备原则,包括由谁来负责车辆调度和安排,车辆配备应满足实际需求。
4. 公务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规定公务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责任划分与工作程序,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最佳使用效果。
5. 公务车辆的燃油费用和使用费用:规定公务车辆的燃油费用和其他使用费用的支付方式和管理办法,防止浪费和滥用。
6. 公务车辆的年度盘点和处置:规定公务车辆的年度盘点和核查要求,对报废、调换等情况做出明确处理规定。
7. 公务车辆的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规定公务车辆的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对不当使用、滥用、挪用公车等行为进行处罚。
8. 公务车辆使用监督和检查机制:建立公务车辆使用监督和检查机制,明确监督责任分工和检查机构,加强对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管和检查。
总的来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主要是为了规范公车使用,防止公款浪费,提高公务效率,维护公务形象,增强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