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车管理办法
办公⽤车管理办法(精选16篇)
办公⽤车管理办法篇1
  第⼀章总则
  第⼀条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各种车辆,最⼤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特制定本制度。
  第⼆条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员。
  第三条公司⾏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的管理。
  第⼆章车辆的使⽤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车的,应事前向⾏政部申请派车并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
⽤车时间、乘车⼈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车队负责⼈签字批准后(部分车辆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车队负责⼈有权拒绝派车。
  第五条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车队负责⼈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政部存档。
  第六条车队负责⼈根据各部门⼯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
  第七条车辆驾驶⼈员按⾏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驶⾥程,做好车辆使⽤记录。
  第⼋条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即报告,隐瞒不报⽽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员负责。
  第九条每辆车须设置《车辆⾏驶记录表》,使⽤前应核对车辆⾥程表与记录表上前⼀次⽤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员填写,乘车⼈签字确认;⾏政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程表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数扣罚当事驾驶⼈耗油款。
  第⼗条车辆使⽤⼈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
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条车辆使⽤⼈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
  第⼗⼆条原则上公司车辆是只能⽤于公司业务⼯作的,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擅⾃私⽤,经董事长特批后⽅可做为他⽤。
  第⼗三条凡公司员⼯及其直系家属需借⽤公司车辆私⼈使⽤时,须由员⼯本⼈提出申请,并在《派车申请单》上注明“私⽤”,车队负责⼈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可予以安排出车,并在车辆使⽤完毕后根据实际耗油量向使⽤⼈收取所耗费的燃油费⽤。
  第⼗四条因私⼈事物借⽤公车时,如发⽣意外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额后全部损失由使⽤⼈个⼈承担。
  第⼗五条任何⼈不得将公司车辆交由⽆驾照⼈员驾驶,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经⼿借出车辆责任⼈及⽆证驾驶⼈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对当事⼈予以辞退处理。
  第三章车辆的停放
  第⼗六条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政部统⼀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和⾏驶证交⾄⾏
政部;车辆驾驶⼈员接公司安排,次⽇执⾏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天领取钥匙和⾏驶证。
  第⼗七条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场内,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条⽆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未经董事长同意,公司任何⼈员不得擅⾃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
  第四章费⽤管理
  第⼗九条公司⾏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进⾏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分公司、⼦公司及私⼈使⽤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审批,所产⽣的过路费、停车费由各部门、分公司、⼦公司、私⼈全额承担,并按相应车辆油耗⽐例及⾏驶公⾥数承担燃油费及车辆磨损费。
  第⼆⼗条燃油费⽤管理:
  (⼀)公司所有车辆统⼀办理油卡加油,⼀车⼀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对公司所有车辆的⾏驶公⾥数及⽤油量进⾏核查。
  (⼆)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员须在出车前到⾏政部登记领取加
  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长途⾏车需现⾦加油的,应上报车队负责⼈及⾏政部批准,并开具正规发票回公司报销。
  (三)驾驶⼈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承担再次办卡的费⽤;卡内资⾦因丢失被盗⽤的,驾驶⼈员应按上⼀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全额赔偿。
  第⼆⼗⼀条维修保养费⽤管理:
  (⼀)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保养。
  (⼆)公司车辆的⼀般性保养⼯作,由驾驶⼈员视车辆情况报车队负责⼈统筹安排。
  (三)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车队负责⼈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可送修。
  (四)车辆须在指定⼚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以保证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如出现增修项⽬,应及时汇报,维修后按维修申请审核⽆误后⽅可在价格单上签字确认,若发现弄虚作假,严加处罚。
  (五)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修复的,由车队负责⼈统⼀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
  (六)车辆于⾏驶途中发⽣故障⽽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法⾏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的修理费⽤,公司不予报销。
车辆管理办法  (七)如因驾驶⼈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负担⽐例。
办公⽤车管理办法篇2
  第⼀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统⼀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各种车辆,确保⾏车安全,提⾼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政部统⼀负责管理。
  第⼆章车辆管理
  第3条⾏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公司根据实际⼯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员根据协议配备⼯作⽤专车,实⾏⽉费⽤包⼲,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的专车费⽤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其他部门及⼈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以书⾯报告形式报公司⾏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可配置,并严格执⾏费⽤预算,超出预算的费⽤需经总经理审批后⽅可报销。
  第6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可使⽤。⽆驾照⼈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检查和保养,确保⾏车安全。
  第7条车辆⾏驶证,属专车的⽇常由专车使⽤⼈负责保管,如专车使⽤⼈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政部保管;保险单由⾏政部统⼀保管,按车建⽴资料、费⽤档案。
  第8条每车设置《车辆⾏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前应核对车辆⾥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次⽤车记录是否相符,使⽤后应记载⾏驶⾥程、时间、地点、⽤途、费⽤明细等,对发⽣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车辆每⽇使⽤完毕和节假⽇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政�咳嗽泵吭虏欢ㄆ诔椴橐淮危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其使⽤资格。
  第三章车辆使⽤
  第11条车辆使⽤范围
  (1)公司员⼯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
  第12条车辆使⽤程序
  (1)车辆使⽤实⾏派车制度。
  ①属个⼈使⽤的专车由使⽤⼈⾃⾏驾驶,⼀般不纳⼊调派,如专车使⽤⼈出差或休假,专车由⾏政部
调派;属部门使⽤的专车使⽤实⾏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申请单》,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政部备案。公务车由⾏政部统⼀调派。
  ②公务⽤车,使⽤⼈向⾏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申请单》,说明⽤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政部负责⼈审批调派。⾏政部负责⼈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申请尽量作到当班⽤车1⼩时前申请,下午⽤车上午申请,次⽇⽤车当⽇申请,夜间⽤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安排。
  ③由⾏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④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天内由使⽤⼈补办⼿续。
  ⑤任何⼈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出车,擅⾃出车⼀次200元。
  (2)司机按⽤车⼈员的⽬的地⾏车。⾏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向、同⼀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成本。
  (3)⽤车完毕,司机填写⽤车实际情况记录。使⽤⼈⽤车完毕在《车辆⾏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3条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4条驾驶⼈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即报告,隐瞒不报⽽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第15条驾驶员不得擅⾃将公⽤车开回家,或做私⽤,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6条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后应将车辆清洗⼲净。
  第四章维修保养
  第18条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册执⾏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
  第19条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 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政部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及费⽤预算,⾏政部会同相关⼈员进⾏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应对维修车辆进⾏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的合理、准确性后,⽅可在维修⼚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对费⽤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律由送修⼈承担。
  (4)可⾃⾏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
  (5)车辆于⾏驶过程中发⽣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修理,但⾮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超过20xx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
  (6)由于司机使⽤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例共同负担。
  (7)⾏政部每⽉负责统⼀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律采⽤油卡加油,⾮特殊情况严禁现⾦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络中断等)下需现⾦加油者,向⾏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政部对车辆进⾏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情况、车内外卫⽣、⼀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办公⽤车管理办法篇3
  ⼀、使⽤范围:
  (⼀)⼀类⽤车范围:
  1、公司领导外出⼯作;
  2、市局以上领导或检查组来公司视察、检查⽤车;
  3、公司聘请外单位技术专家来公司解决技术问题或讲座⽤车;
  4、配合⽣产急需和营销⼯作⽤车;
  5、赴现场处理事故⽤车;
  6、去银⾏提款⽤车。
  (⼆)⼆类⽤车范围:
  1、各部室正级主管外出⼯作⽤车;
  2、受公司领导委托外出⼯作⽤车;
  3、协作单位⼯作⽤车。
  ⼆、使⽤⼿续:
  (⼀)、公司领导外出⼯作⽤车,由办公室及时派车,流程图(图⼀)如下。
  (⼆)、⼀类的2-6条和⼆类⽤车的单位和个⼈⽤车说明及流程图(图⼆)如下。
  1、⽤车单位或个⼈须提前⼀天向部门主管申请,(公司召开⼤型会议或组织活动⽤车,须提前三天提出⽤车计划),填写⽤车申请单,部门主管及时与办公室联系,以便办公室统⼀调度。
  2、派车批准权限⼈在收到⽤车申请后⼗分钟之内给出答复。若同意,同时将出车信息通过邮件发给所有员⼯。
  3、准备搭乘⼈员收到到信息后即时与办公室联系。
  4、办公室车辆调配者开出派车单,按实际所需注明使⽤何种车辆,以及驾驶⼈等。
  (三)、在出现安全等紧急情况时,⽆须任何审批⼿续,有车先⽤,事后补办⼿续。
  (四)、公司车不得擅⾃⽤于私事,如确实需要,直接向总经理申请,由总经理通知办公室安排。
  三、有关规定:
  (⼀)、本公司的轿车、交通车由办公室统⼀管理,指派专⼈驾驶、保养、清洁等。
  (⼆)、司机凭办公室下达的《派车单》出车,不得去《派车单》以外的地点,出车返回后及时将填好的《派车单》反馈给办公室。
  (三)、凡没有《派车单》的临时⽤车,司机应在⽤完车后的第⼀时间到办公室补办《派车单》。
  (四)、司机接到出车任务后,应在10分钟内将车开到公司⼤门⼝等待出车。对在公司以外地点等候乘车的,要事先做好出车的各项准备⼯作,按派车要求,准时到达候车地点。
  (五)、⽤车⼈员下车办事时,司机不得离开车⼦办理私事,途中不得随意捎带公司以外⼈员,若特殊需要应提前向办公室申请。
  (六)、驾车外出者必须按章⾏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因违规⽽被由驾驶⼈⾃⾏负责。如果指定驾驶⼈把车交由他⼈驾驶⽽发⽣违规、交通事故等导致或损失的,由指定驾驶⼈负责全额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七)、凡需去外地(出南京市)⽤车的,尽可能不派车,除⾮接送重要客⼈、三⼈以上同⾏或携带的物品极其不便出⾏的。
  (⼋)、公司车辆调配者为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运转,应准确把握车辆的运营状况,实⾏科学的有计划地安排车辆。⼀般情况下,两⼩时之内不应再向同⼀⽬的地派车。
  (九)、取消⽤车计划的⼈员要以最快的速度通知车辆调配⼈员。
  (⼗)、⽤车单位和个⼈须准时乘车,不得更改乘车路线,⾃觉遵守⽤车规定。
办公⽤车管理办法篇4
  ⼀、为认真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领导院内感染管理⼯作。
  ⼆、建⽴健全院内感染监控⽹,以医院住院患者和⼯作⼈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办公室医护⼈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作,做空⽓、物体表⾯、⼯作⼈员⼿的微⽣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五、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医护⼈员的监控⽔平。
  ⼋、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新的消毒⽅法和制剂。
  ⼗、对⼴⼤医务⼈员进⾏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作。
办公⽤车管理办法篇5
  为加强⿎楼区委办公室涉密⽂件、资料的管理,规范相关⼯作程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保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有关保密⼯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收⽂制度
  接收国家秘密⽂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员拆封。同时应单独设薄登记,接收⼈员应及时履⾏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续。
  ⼆、发⽂制度
  分发国家秘密⽂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扩⼤范围。发⽂⼈员应履⾏登记、编号、签收⼿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传递涉密⽂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记签收。
  三、制作(打印)制度
  制作国家秘密⽂件、资料,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履⾏定密程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使⽤计算机制作秘密⽂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络联接。密件应当在内部⽂印室印刷,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阅读(传阅)制度
  涉密⽂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扩⼤范围,也不得向⽆关⼈员泄露⽂件内容。传阅涉密⽂件,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阅单”,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阅后签字并主动退回,不得横传,对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