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车辆租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满足用车需求,提高公司运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职责
车辆租用方式分为长期租用和临时租用,必须与出租方签订《车辆租用合同》。车辆租用管理责任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区公司后勤服务中心:
1、负责制定(修订)公司车辆租用管理办法、内部管理流程等。
2、负责对市公司车辆租用管理进行定期检查、指导、监督,提出整改意见。
3、负责对市公司长期租用车辆需求的审批工作。
4、负责区公司本部租赁车辆的合同管理、租用车辆的调度、费用的核算与支付、租赁公司驾驶员的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市公司:
1、负责市公司(含县、区域分公司)租赁车辆的合同管理、费用的核算与支付工作,负责对县(区域)分公司租用车辆需求的审批。
2、对市、县、区域公司长期租用车辆的需求进行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对市本部公司租用车辆的调度、费用的核算与支付、租赁公司驾驶员的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县(区域)分公司:
1、负责制定租赁方案及需求上报。
2、负责租用车辆的调度管理及租赁费用的核定、租赁公司驾驶员的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日常管理
长期租用车辆是指因公司车辆、驾驶员不足,需租用时间在6个月以上,或1年内累计租用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的车辆。
一)长期租用车辆合同一次不能超过2年;首次租用车辆不得租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车辆,续租车辆的车辆使用年限必须在五年以下。
二)长期租用车辆价格含以下项目:
1、提供租用车辆正常行驶的证件,租用期内的上牌费、年检费、机动车维护费、机动车保险费,其他可能发生的税票费用等。
2、保险费含以下项目:已投保车辆损失险、车辆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不计免赔特约险、座位险(每座位保险额度不低于2万元人民币)、玻璃单独破碎险。
3、月租费用在3000公里内包干油费;超出部分按实际油价据实结算。车辆管理办法
4、提供驾驶员服务。
第三条规定了租用车辆的发动机排量和车型要求,小型客车发动机排量不超过1.6升,其他生产用车发动机排量不超过2.5升且为四缸车型。这些要求旨在确保租用车辆的安全性和经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