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馋猫”,只要是零食,我都爱吃。如果让我看见了我最喜欢的冰激凌,我会“口水直流三千尺”。但是妈妈总说这是垃圾食品,两天才让我吃一个。这不是要我的命么?于是我准备趁妈妈买菜时来了个偷吃记。
周六上午,妈妈前脚刚一出门,我就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冰激凌给扒拉出来一个,迫不及待地窝在沙发里,美滋滋地吃了起来,那真是透心凉,心飞扬啊。正当我得意忘形的时候,门口传来了开锁的声音。我暗想:完蛋了。说时迟,那时快,我赶紧拿了一个抱枕把冰激凌给捂了起来,顺手拿过一本书,装模作样地看了起来。这时,妈妈笑眯眯地茶几上拿起了她的手机,嘀咕着“瞧我这脑子,手机给忘了。”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我拍了拍胸口,心想:还好,真是蛤蟆钻到袖筒里——有惊无险。
虽然躲过一劫,还是心有余悸。怕妈妈又来突然袭击。我狼吞虎咽地把剩下的冰激凌给咽了下去,结果慌慌张张地把衣服上弄了一点奶油印。真倒霉,可不能因为这个奶油印毁了我一世英明啊。我连忙把衣服换了下来,准备毁灭证据。可我还没把衣服洗干净,妈妈就买菜回来了。看到我在洗衣服,她大吃一惊。“哎呀,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呀,你居然会帮忙干活了。”我瘪起
嘴道:“我勤快一点还不好吗?”“不错,不错”妈妈笑嘻嘻地向厨房走去。
丢了西瓜捡芝麻得意不过三秒钟,厨房里就传来了河东狮吼。“彭显然,你居然敢偷吃冰激凌。”完了,怎么会被发现呢?妈妈肯定是诈我的吧,打死不能承认。妈妈淡定地说:“你是鸭子死在田坎上——嘴壳子硬,你不知道我数过数量的吧?”哎,姜还是老的辣。紧接着妈妈惩罚我一星期不得吃冰激凌。
“Oh,NO”真的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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