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入库与聘用管理规定
苏金制度[2019]6号
  为满足公司开展业务活动所需聘用专家工作的需要,公司建立自己的专家库。为规范公司专家的入库、聘用费用发放,以及专家库的维护和管理等活动,特制定规定
第一章 岗位职责
  第一条  各业务部门负责办理专家推荐、信息和证件收集、选取、联络、聘用及支付申请、评价、成果归档等工作。
  第二条 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对部门推荐的拟入库的专家进行资格评审、对项目实施过程各部门提出拟聘用的专家进行审批和专家费用支付的审核
  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专家库的维护、管理工作,及时关闭或清理系统内工作评价不合格的专家
第四条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从严控制专家聘用数量及费用标准,与分管领导沟
通后,在公司办公系统上推荐选聘专家,并编制专家费用预算;项目结束后完成专家工作表现的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申请支付专家费用。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专家费用的发放和专家劳务税的代扣代缴。因工作需要,若专家一个月内可能被聘两次或以上,专家费用可以随项目随时申请,但专家费一般每月集中发放一次,并发放到专家指定的银行卡上。
特殊情况,项目负责人要书面说明原因,提交公司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申请主管领导特批。
第六条  根据集团公司专家费发放的相关要求,严格杜绝以现金形式发放专家费用(项目负责人在推荐聘请专家时,应及时告知专家,并应获得理解和支持)。
第二章  专家入库条件
第七条 专家入库条件。推荐成为公司专家库的专家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1.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年并具有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以上水平;
2. 熟悉工程领域有关的法律法规;
3. 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应工作
5. 在相关政府专家库和中咨集团公司系统内,没有不良表现记录。
第三章  专家推荐与入库
    第八条  专家的推荐。根据业务活动的需要和相关规定,业务部门可向公司专家库推荐合格专家。也可其他单位或已通过公司评审合格的专家推荐,也可由本人申请。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遵照拟进入专家库的要求,负责联系专家收集相关资料及证件复印件。
  第九条 专家入库业务部门根据专家提供的信息资料,将推荐专家的信息录入业务管理系统中,包括所推荐专家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相关资历(如职称证、获奖证书)、学历证明等资料,扫描后上传系统进行资格评审。
  第十条 专家资格评审。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根据本办法第条的规定,进行专家评审,评审
合格的专家方可进入公司专家库。
第四章  专家的聘用与评价
  第十一条  专家聘用。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可按专家推荐书需求在公司专家库中选择聘请专家。对需要聘请专家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业务管理系统中提出专家聘用预算申请。如公司专家库中无满足条件的专家,须另行选择库外专家时,须及时完成专家的入库程序成为公司系统正式专家,方能提出聘用专家的申请。所需聘用的专家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项目负责人可与选定的专家联系,并有义务提醒被聘专家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对依法需回避的专家要及时更换。
  第十二条  专家工作专家按照公司委托的内容按时开展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十三条  专家工作的评价。项目负责人应在专家工作结束后,对专家的工作态度、能力、业务水平做出评价对于个别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欠佳、身体状况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专家,应及时将情况反映给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部门分管领导应根据专家不良工作记录,在公司业务管理系统中对入库专家进行甄别标记。
第五章  专家费用的发放
    第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根据聘用专家的实际工作情况,在系统中提出支付专家费用的申请,经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由项目负责人×××项目专家费用支出明细表(见附表)交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核实相关信息后,按规定予以支付。
第四章  专家库的维护与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部门分管领导每年对本部门新聘专家工作业绩进行年度考核,作为专家个人能力确认的依据。
    第十六条  公司办公室根据入库专家的工作档案和联络渠道,对公司长期或经常使用的专家,必要时也可对其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培训信息方面的支持。
    第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跟踪入库专家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专家有关信息,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  规定公司办公室制订、解释并监督执行。本规定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二○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附表:
                      项目专家费用支出明细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金额
备注
注:本表需随同专家会议签到表及专家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付公司财务部。如有会议通知的,亦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