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ESP
编号 | |
全 国 教 育 科 学 规 划
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课 题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选 题 依 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 科 分 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 题 负 责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 题 类 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9年1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一、本人自愿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认可所填写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审批书》(以下简称为《课题申请·审批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课题申请·评审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同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使用《课题申请·评审书》所有数据和资料。课题申请如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委托部门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研究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3.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恪守学术道德。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对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的各自贡献均要在成果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
5.维护学术尊严。保持学者尊严,增强公共服务意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声誉,不以课题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6.遵守课题管理规定。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7.明确课题研究的资助和立项部门。研究成果发表时在醒目位置标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课题批准号:××××)成果”字样,课题名称和类别与课题立项通知书相一致。
凡涉及政治、宗教、军事、民族等问题的研究成果须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公开发表。
8.标明课题研究的支持者。要以明确方式标明为课题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非课题组个人和集体。
9.正确表达科研成果。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规范使用中国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
10.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合理有效使用课题经费,不得滥用和挪用。课题结题时如实报告经费使用情况,不报假帐。
11.按照预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立项获得批准的资助经费低于申请的资助经费时,同意承担课题并按预期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预期研究目标。
12.成果达到约定要求。课题成果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公开发表,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作为课题研究者,本人完全了解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管理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特授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课题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摘要和电子版;有权公布课题研究成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同意以影印、缩印、扫描、出版等形式复制、保存、汇编课题研究成果;允许课题研究成果被他人查阅和借阅;有权推广科研成果,允许将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内部报告、学术会议、专业报刊、大众媒体、专门网站、评奖等形式进行宣传、试验和培训。
申请者(签章):__________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请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计算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二、本表报送一式2份,其中1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原则上要求
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三、封面左上方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者签章处,不得用打印字和印刷体代替。封面请勿用塑料封皮。
四、本表所附《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供匿名评审使用,必须填写,但不得出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
五、请按“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的要求,准确、清晰地填写数据表各栏内容;若有其他不明问题,请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
六、本表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和管理职责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北三环中路46号
:100088
:(010)62003307 (010)62003305 (010)62019388
传真电话:(010)62003324
:****************
网 址: http://du(教育部)
http://wwwier.ac(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http://v单列学科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填 写 数 据 表 注 意 事 项
课题名称 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选题依据 请选择填写,限填一项。当选择A时,必须填写“指南题号”。 例如: A ∣ 依据指南 指南题号 二,(二),5
A.依据指南 指南题号 B.自选课题
学科分类 系指课题研究所属学科范围。请选项填写,限报1项。
例如: B ∣ 教育心理
A.教育基本理论与教育史 B.教育心理 C.教育信息技术 D.比较教育 E.德育
F.教育经济与管理 G.教育发展战略 H.基础教育 I.高等教育 J.职业技术教育 K.成人教育 L.体育卫生美育 M.民族教育 N.国防军事教育
跨学科的课题,请选为主的学科填写。
课题负责人 系指真正承担课题研究和负责课题组织、指导的研究者。不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课题类别 请选项填写,限报1项。例如: M∣ 教育考试研究专项
G. 特级教师计划专项 H. 中小学德育与校外教育研究专项 I. 普通高级中学特学校研究专项 J. 职业教育研究专项 K. 成人教育研究专项 L. 体、卫、艺教育研究专项 M. 教育考试研究专项 N.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
研究类型 请选项填写,限报1项。 例如: C∣ 综合研究
A.基础研究 B.应用研究 C.综合研究 D.其他研究
担任导师 系指申请人本人担任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情况,请选项填写,限报1项。例如: A ∣ 博士生导师
A.博士生导师 B.硕士生导师 C.未担任导师
工作单位 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全称填写。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请选项填写,限报1项。例如: A ∣ 北京市
A.北京市 B.天津市 C.上海市 D.重庆市 E.河北省 F.山西省 G.内蒙古自治区 H.辽宁省 I.吉林省 J.黑龙江省 K.江苏省 L.浙江省 M.安徽省 N.福建省 O.江西省 P.山东省 Q.河南省
R.湖北省 S.广东省 T.湖南省 U.海南省 V.广西壮族自治区 W.四川省 X.贵州省 Y.云南省 Z.西藏自治区 1.陕西省
2.甘肃省 3.青海省 4.宁夏回族自治区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所属系统 系指申请人单位的属性。请选项填写,限报1项。
例如: A ∣ 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
A.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 B.其他高等院校 C.教育部直属单位 D.其他科研机构 E.中小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幼儿园等) F.军事机关及院校 G.教育部各司局 H.国家部委机关 I.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J.其他
必须填写课题负责人的电话号码。
主要参加者 必须真正参加本课题研究工作,不含课题负责人,不包括单位领导、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专家推荐书预期成果 系指预期取得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请选项填写,最多选报3项,其中必须包含研
究报告和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例如: A ∣专著 D∣ 研究报告
A.专著 B.译著 C.研究论文 D.研究报告 E.工具书 F.电脑软件 G. 其他
申请经费 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注意小数点位置。申请“单位资助
教育部规划课题”的不填此项。
一、数据表
课题名称 | ||||||||||||||||||||||||||||||||||||||||||||||
关键词 | ||||||||||||||||||||||||||||||||||||||||||||||
选题依据 | 指南题号: | |||||||||||||||||||||||||||||||||||||||||||||
课题类别 | 学科分类 | 研究类型 | ||||||||||||||||||||||||||||||||||||||||||||
负责人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行政职务 | 专业职务 | 研究专长 | ||||||||||||||||||||||||||||||||||||||||||||
最后学历 | 最后学位 | 担任导师 | ||||||||||||||||||||||||||||||||||||||||||||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 所属系统 | |||||||||||||||||||||||||||||||||||||||||||||
工作单位 | ||||||||||||||||||||||||||||||||||||||||||||||
通讯地址 | ||||||||||||||||||||||||||||||||||||||||||||||
(区号) (单位) (家庭) (手机) | ||||||||||||||||||||||||||||||||||||||||||||||
身份证号 | ||||||||||||||||||||||||||||||||||||||||||||||
主 要 参 加 者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专业职务 | 研究专长 | 学历 | 学位 | 工 作 单 位 | |||||||||||||||||||||||||||||||||||||||
发布评论